Re: [讨论] 捡尸文化--为什么我们该在这时候谈女权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40:31
※ 引述《meowyih (meowyih)》之铭言:
: 原文认为,如果女性醉倒路中遭遇坏人,
: 社会会谴责女性不该深夜在外放荡给人可称之机,这是岐视女性的社会氛围。
: 以上的论点暗示了,同样的事情发生在男性身上,社会不会谴责该受害男性。
: 因为对男女的态度不同,所以岐视才成立。
: 这个论点是真的吗? 社会对把自己曝露在危险怀境的男性不会谴责?
: 假设有以下的新闻出现在八卦版:
: ======================================================================
: 宅男醉倒路边,遭洗劫兼失身
: 喵喵踹共新闻网-2014年2月15日
: 台北市信义区今日临晨街头,出现一名满身酒味倒卧在地,衣衫不整、下体几乎
: 完全露出的年轻男性。早起的路人发现后大惊失色,并赶忙拨打手机报警。
: 警方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名男性不但身上财物被洗劫一空,肛门与性器亦呈现红
: 肿现像,研判有可能是不明人士称该男意识不清犯案。警方将该男带至警局数小
: 时后,该男才慢慢恢复意识。但是在做笔录时,竟完全不记得事发经过,唯一记
: 得的是自己因情人节无人陪伴,且在夜店里遭复数女性拒绝,心情不佳下饮酒过
: 量,最后在回家路上倒卧在马路中央。
: 由于强盗属公诉罪,警方已将全案列为刑事案件,并依地缘关系清查可能的嫌疑
: 人士。至于性侵部份,由于是告诉乃论,该男表示会在验伤报告后再做处理。
: 警方表示,夜店出入份子复杂,希望民众如非必要,切勿饮酒过量,亦减少深夜
: 在外游荡的机会,减少不法人士的可称之机。
: 喵喵记者/台北报导
: ======================================================================
: 我真的不信这种新闻下面的推文,会有多少人检讨加害者,
: 会出现的除了说台北不意外之类的政治文外,
: 大概只会有嘲笑这个受害男性,或说这个受害男性活该的酸文了。
: 这种事真的有男女的差别?
: 不要去复杂场所,不要深夜在外游荡,就算我是个男的我从小也是这么被教育的,
: 为什么一定要扯到女权上面去?
我记得之前讨论过, 性侵案件多数为熟人所为
所以今天不讨论熟人性侵
只讨论在夜店喝醉, 然后被陌生人带走, 然后被性侵
去什么地方, 就是会做什么事
去麦当劳就是要吃东西聊天, 你不会在麦当劳里面喝酒跳舞
你也不会期待在麦当劳里会有人跟你搭讪
去夜店就是喝酒听歌跟拒绝人家的搭讪, 当然长得顺眼的话可以认识一下
你觉得在麦当劳被搭讪的机会比较高, 还是夜店里被搭讪的机会比较高?
打个比方
男人去金钱豹酒店, 说自己只是去听歌, 你相信吗?
所以女人进夜店只是听歌? 享受气氛? 喝杯小酒?
我不相信去夜店的单身女性, 完全没有以下的想法
万一被帅哥搭讪怎么办, 该不该留电话给他? 呵呵呵
当你怀抱着以上的一丝丝粉红色梦想时, 你也必须接受夜店的危险之处
舞池里, 热情贴舞跟咸猪手只有一线之隔
跳舞跳得口渴了, 跟你搭讪的人不会点水给你, 而是拿了另一杯调酒, 避免让你清醒?
凌晨三点, 一群人三三两两的站着, 紧盯着店门口, 难道是在等自己女朋友出来?
这个环境并不安全, 只有法律可以保护你, 你觉得有多安全?
喝了酒有会醉倒的风险, 会失去判断能力和抵抗能力, 谁不知道?
明知山有虎, 偏向虎山行
我认为这不是什么性解放(捍卫女权)的英勇表现
性解放(捍卫女权)有更多正面的具体行为,
不需要靠喝醉被人捡走来证明, 喝醉被捡走, 那个叫做自我失控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4-02-16 20:43:00
我不认为原文是在说喝烂醉是性解放...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4-02-16 20:46:00
如果你活在出门就会被抢 最好待在家的世界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4-02-16 20:48:00
社会氛围并不想抑制抢案 只希望你不要出门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48:00
我也会喝, 但我不会失控, 失控的人只配叫做瞎X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4-02-16 20:49:00
这样做并不好 但它没有糟糕到被强暴都应该的程度我觉得大部分的人都是这个意思 并非要这样做才能表达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4-02-16 20:50:00
性解放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50:00
奇怪的地方在于, 为什么大多数人去夜店没出事?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51:00
我拿性解放, 当作女权提升的一种象征, 形容不当请见谅
作者: AQUAWATERS (EASON与我常在)   2014-02-16 20:52:00
我想 性自主权比较像我个人想争取的性自主权不一定是要发生性行为 不想发生 也是自主
作者: chiens   2014-02-16 20:52:00
这篇的叙述让我有种夜店是酒鬼&性骚扰犯聚集的地方的错觉..
作者: chiens   2014-02-16 20:54:00
至于喝醉被捡走,捡人的人也失控了吧....?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54:00
我是觉得在台湾没有这么恐怖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55:00
奇怪的地方在于, 为什么大多数人去夜店没出事?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56:00
这只代表去夜店的人, 必然多数人有着健康的心态与行为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0:59:00
如果真的每个人都可以清醒走出夜店, 哪里有尸体可以捡?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0:00
就是有人灌酒, 有人不会挡酒嘛
作者: chiens   2014-02-16 21:00:00
有点矛盾,如果去夜店的人多数有健康的心态和行为,那为什么有人要捡人? (sry,我不是找碴,纯粹好奇)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1:00
那当然是少数人有不健康的心态与行为啊, 社会组成很单纯?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3:00
少数人就是自己爱喝, 或者气氛使然喝茫, 然后醉了没朋友就被少数人捡走了, 这样的夜店是健康的吗? 多数人是啊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5:00
但这个社会并没有立法禁止捡尸体, 因此社会保护不了喝茫的人, 只能等他们出事以后, 哭哭上法院, 判刑加害人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6 21:06:00
去夜店的人多数有健康的心态和行为.....嗯......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21:06:00
去论述去夜店健不健康满奇妙的,夜店也不是盖来健康身体的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6:00
所以在这个现况下, 是否要花费社会资源, 保护喝茫的人?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6 21:07:00
夜店捡尸算比较常听到 但很少听到有人再诚品捡尸的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7:00
或者是让人民自律, 不要喝茫, 所花费的社会成本何者较小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21:07:00
健康的话根本就不该提供烈酒 ˊ_>ˋ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8:00
去夜店的人都会说自己心态很健康吧, 目前我听到的都是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21:08:00
叫夜店不可以提供酒类,这社会成本更低啊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09:00
但是去过的人都知道那边抱持着玩乐心态的人多得是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1:11:00
夜店是正当的社交场所, 被少数人搞烂成社会角落, 蛮可悲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21:13:00
夜店是很健康的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19:00
所以他她有脱光的权利 那跟权利对应的义务是啥??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20:00
去夜店的人跟外面盘旋的乌鸦不一定是同一批人吧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23:00
不过看到AM大提自律觉得很有意思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21:23:00
我认为是麦当劳耶~国外的XD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24:00
有没有可能在完全不自律的情况下 把风险都转嫁到外部然后不自律仍然平安无事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25:00
这样的系统要怎么构建? 我看DF文有初步的努力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4-02-16 21:31:00
同一批人好不好 有人直接厕所就开__了
作者: banzai221   2014-02-16 21:41:00
其实原PO只是想干角那些落井下石留言的网友啦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49:00
醉倒被脱去厕所的真的很难防御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1:50:00
不只这样吧 df文的文旨宏大高远
作者: her0418 (晓枫)   2014-02-16 22:22:00
最好是夜店是正常的社交场所...
作者: selsos (龙猫女孩)   2014-02-16 22:22:00
所以社会治安的漏洞 女生就应该承受吗 有种女生去夜店 出了事就是自己的错的感觉
作者: selsos (龙猫女孩)   2014-02-16 22:24:00
谁会有疏忽大意的时候吧 但下场就是被人捡被人上也太悲惨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2:31:00
夜店本来就很健康, 难道去夜店就是要喝到烂醉?
作者: durian0816 (是梦寐以求的香奈儿)   2014-02-16 22:32:00
我只觉得如果想喝到烂醉 ,最好在家里喝就好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2:33:00
喝醉走在路上, 就算不被性侵, 一样会出很多事情
作者: durian0816 (是梦寐以求的香奈儿)   2014-02-16 22:34:00
如果说这是治安漏洞 ,是不是每间夜店门口都要站警察?不要把自身的安全都丢给社会治安来保护 。自己的安全 ,自己难道无法保护好吗 ?
作者: durian0816 (是梦寐以求的香奈儿)   2014-02-16 22:35:00
这样很不负责任耶 …………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4-02-16 22:36:00
治安漏洞XD 那干脆进夜店前先去申请一个警察随身保护这样绝对没漏洞了
作者: lodestar   2014-02-16 22:39:00
不是由这行为来证明女权 而是网络上的部分言论充斥着偏见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2:45:00
去夜店的女生就是想被上, 这种言论根本不成立
作者: lylith (莉莉丝)   2014-02-16 22:45:00
或许不是多数,但真的有人只是工作大去夜店纾压一下的
楼主: AMDsucks (AMD really sucks)   2014-02-16 22:46:00
事实上, 多数去夜店的女生都很洁身自爱, 正确请按1
作者: durian0816 (是梦寐以求的香奈儿)   2014-02-16 22:51:00
去夜店就是想被上 ………这想法也太极端XD去夜店要保护好自己啦
作者: lodestar   2014-02-16 22:55:00
讲的是只针对女性、意图卸责或言语暴力等的偏差言论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6 23:09:00
跳痛。反正责怪受害者比较简单齁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3:13:00
只能说不排除有女性持特意向的前往...但要说跑去的想被x 怪怪的
作者: Creolophus (蘑菇)   2014-02-16 23:22:00
原po都用intel的吼
作者: apple00 (冒号三)   2014-02-16 23:31:00
比照国军发放防检尸小卡 进夜店前先作满一小时的夜店宣教
作者: ghostrick (蛋头)   2014-02-16 23:38:00
看了这个标题 女权团体都把捡尸当作台湾的文化了
作者: Spell16 (晒太阳的翻车鱼)   2014-02-16 23:41:00
台湾文化还有cost down
作者: momoberry (Berry)   2014-02-17 00:13:00
事非不分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7 00:52:00
原PO没说性侵是对的吧?
作者: Gunish (修身养性)   2014-02-17 03:39:00
原来喝醉跟性解放还有女权有关,真是增长见闻
作者: Simonfenix (Livingfailure)   2014-02-17 12:38:00
要喝醉在家里就可以了 去夜店喝醉不知道干嘛的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3:08:00
测试社会文明的程度XDDDDDDD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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