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捡尸文化--为什么我们该在这时候谈女权

楼主: xieapi   2014-02-16 20:10:54
不论今日法律如何规范,教育如何像男性宣导不可以去强暴
别人, 但是只要有机可趁,并在警方无法顾及的角落,终究会
有这些事发生,不论穿着是否暴露,是否喝醉.
太过招摇财富,只要有机可趁,并在警方无法顾及的角落,就会被抢
太爱飙车,只要车够少,并在警方无法顾及的角落,就会有人飙车
太爱喝酒逞强,只要在警方无法顾及的角落,就会有人酒驾
性侵,强盗,公共危险,这些当然都是犯罪的行为,所以才有了刑法,
来逞罚或是导正加害者,并且有一门叫做犯罪预防的学问.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是受"父权主义"影响而在对犯罪行为合理化或是宽恕,
最大的问题是在刑罚不够重,加害者罚太轻,被害人却是一辈子受伤
所以有时民代受到压力时就要开始加重刑罚了,然后呢?"人权团体"就出来
靠邀了,什么违反人权有的没的...
所以既然犯罪的现象目前无法100%的事先预防,自己就有可能成为受害者
而这些行为在某些情境下特别容易发生,举个例子
性侵 :深夜+喝醉+落单女子 被抢:一身贵气+台中深夜落单
车祸1:疲劳+夜晚大雨+路况不佳 车祸2:喝酒+开车
酒驾是违法,先不论违法与否,这4种情况其实都能尽量减低发生的机率
出事了,出现3种人:
骂人的:已经先假设被害者知道如何避险,并且要做到100%(当然不可能)
主张应该在法律规范上再增加行事准则来避险(也就是限制)
护航者:又没违法,你住海边喔
主张只要不违法,我高兴就好,所以警方应该无时无刻守护着"没违法"的我
违法才能算活该,
看对活该定义的标准在哪,标准不同,战不完
不论这两者怎么说,
第3种:
被害者应该是知道要避险了,不论旁人怎么说查无不法,至少夜店对于
被性侵过的人应该是不会再进去了,即使歹徒被抓了.
晚上下雨撞过车的人应该知道要放慢速度了,即使保险已经理赔了,
抽菸得癌症的人,康复之后大部分应该是戒菸了
因为,人有大脑,大脑不会笨的像电脑一样,只会查无不法,个人自由.
出事之前,就是有人管得住右脚,踩得住煞车,虽然知道雨天开60不违法,但是他就
是会开40,让意外事件不会发生
有人就知道,即使酒驾不违法,也应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让意外事件不会发生
有女生就是不会自己跑去夜店喝个烂醉,明知这样不违法,但是她就是不会这样
让土公仔跟她的生活毫无交集,遇不到
在吸毒合法的国家,还是有人知道吸毒不好,不会去吸.
警力真的有限啦,身体,生命是你自己的,都几十岁的人了
而那些喊个人自由的我是想问:
晚上下大雨在山路上,速限60,你真的敢开60? 好吧 算你有种
滚落山坡了是要怪政府护栏不够硬这样?
还是交警没有五步一岗,十步一哨? 怠忽职守这样?
嘘吧,来证明你的智慧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20:24:00
先让警消医去负担 不堪负荷再行检讨 XDDDDDDDDDDD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21:19:00
理性的讨论应该不会有人自讨没趣嘘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14-02-17 00:27:00
跳针跳回去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7 15:17:00
要叫谁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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