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捡尸文化--为什么我们该在这时候谈女权

楼主: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点)   2014-02-16 04:03:27
看一下讨论方向,
一方面是有些人不站在酒醉女的立场,谴责酒醉女放弃自己的人生安全,
另一方面是同情酒醉女被强暴。
不过我觉得讨论这个话题之时,有多少酒醉女真的会因为被强暴而放弃喝酒啊?
其实我真的觉得惯性酒醉的女生跟喜欢酒驾的人真的没两样。
跟他说酒驾容易出车祸,就是不听,
一直说才几杯不会醉,喊著安啦、安啦,
执意一定要开车回家,然后终于出事了,
当然有些人真的痛到了,就永远不酒驾,
不过有些人安份了几天,过几天才开始酒驾了。
在夜店也是,
如果你对女生说喝醉酒小心被强奸,
你觉得那些女生会怎么样?
不就骂你白目,乌鸦嘴,有多少女生会感谢你的提醒?
熟一点的女性朋友,当然比较不会这么反感,
不过也是像酒驾的人一样,说放心啦,不会这么衰。
然后真遇到强暴了,
有些人觉得这没啥大不了,就像吃饭喝水一样,
大部分都会骂强暴她的人,巴不得把对方抓去关,最起码也要金钱赔偿,
然后隔天继续醉倒在路旁,被好心人士带到旅馆 ^^
我相信有些酒醉女会觉得被强奸是种很大的教训,
除了希望要把强奸她的人给绳之以法,之后她也再来不会犯下同样的错误,
但就像有些酒驾的人会抱怨住院很贵,流血很痛,不会放弃酒驾的权利一样,
一些酒醉女就算被强奸了,仍然要继续悍卫自身醉倒在路边的权利 ^^
看前面有些人还要打造可以安然醉倒在路旁的环境 =.=
那要不要顺便创造可以安然喝酒开车的环境啊 ^^
喝酒醉倒在路旁绝对不是值得鼓励的风气。
而且就目前而言,强奸这事本来就是犯罪,
之前判得比喝醉酒撞死人的刑责还重 (酒驾致死的刑责去年才修法加重)
我想社会风气中,谴责强奸犯这种事,应该不会有啥改变,
但要社会风气同情自己喝醉酒,然后被陌生人捡走这种事的话..... 科科
警察对那些醉倒的人,应该像对待酒驾的人一样,
不止带回警局接受保护,也要开罚单才对。
作者: Green1216 (Green)   2014-02-16 04:18:00
作者: attack911 (九一一行动)   2014-02-16 04:21:00
大豹溪啦吼!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2-16 06:07:00
酒醉被强暴跟酒驾根本是两回事,一个终究是受害者,另
作者: antibonding (scent)   2014-02-16 06:08:00
一个违反社会安全的加害者,怎么会拿来这样比阿。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08:22:00
她就算没有戒酒,你凭什么指责她,再醉酒被性侵她付出了代价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08:23:00
很多人很有趣,谈到性侵受害者都侃侃而言她/他该怎样怎样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08:24:00
仿佛站在制高点见猎心喜的去教训这些不听话的受害者这种遣责受害者文化什么时候才能停止...= =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2-16 09:18:00
这串文不管怎么讨论都没有意义,因为会觉得受害者不对的并不会因此改变什么。所以结论是原来网络的背后真的有很多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2-16 09:19:00
人觉得是被害者的错XD。 而且人数还不少=_=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4-02-16 09:21:00
要是我身边的人被我知道他网络上这样发言我肯定会远离他..
作者: uini (那抹湛蓝)   2014-02-16 09:39:00
嗯,如果这串不是在女板,我根本不会回...
作者: swe1096 (米鲁)   2014-02-16 09:39:00
受警察保护真会好一点吗..
作者: catcatorz (夜小猫)   2014-02-16 09:46:00
可是酒驾是加害者欸,这样比不会怪怪的吗?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0:07:00
都是酒的被害者XDD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0:08:00
不过这些人喝酒爽的快感会分赠给社会安全网吗??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0:09:00
应该让她们自行付费强化安全网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0:10:00
就像海鸥要收费一样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0:14:00
反正遇到这种叫警察带缉毒犬来就对了 清洁队或救护车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0:15:00
也不错 等案子一多排挤资源 就会有别的声音出来斗争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2-16 11:29:00
酒驾可以是加害人兼被害人啊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2-16 11:30:00
对别人危险 对自己也很危险啊新闻不是一堆酒驾自撞 电线杆 安全岛 的吗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2-16 11:32:00
能够理解原波想表达的意思
作者: vvn30 (囧兴~)   2014-02-16 12:26:00
酒醉路边的确不该被鼓励 但酒驾和酒醉本质上差很多捏...
作者: yannjiunlin (Law in shit)   2014-02-16 16:31:00
感觉这里被入侵~连正常的讨论都不行
作者: minicheertkd   2014-02-16 16:37:00
被入侵是什么意思啊>? 请定义正常的讨论
作者: vvv1213 (olaf)   2014-02-16 16:45:00
嘘酒驾与酒醉的例子太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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