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男友被别人以肇事逃逸提告

楼主: perfect1012 (*.*)   2014-02-03 21:55:39
最高法院刑事判决     一○一年度台上字第六四二八号
惟查: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四之肇事致人死伤而逃逸罪,固不以行为人对于事故之发生
应负过失责任为必要,但该条之立法理由,系“为维护交通安全,加强救护,减少被害人
之死伤,促使驾驶人于肇事后,能对被害人即时救护,特增设本条,关于肇事致人死伤而
逃逸之处罚规定。”则行为人于事故后,纵离去现场,如不影响即时救护之期待
,且不足认系逃逸,尚难以侵害社会法益之上开公共危险罪相绳。
最高法院刑事判决      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四四五六号
次按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四之肇事逃逸罪,其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驾驶动力交通工具
肇事,且致人死伤而逃逸,主观要件则须行为人对致人死伤之事实有所认识,并进而决意
擅自逃离肇事现场,始足当之。(多数说)
但肇事是否为故意或过失责在所不论
作者: rimoe (.(ェ).)   2014-02-03 21:59:00
来人啊~~翻译给大人看看~~
作者: pls1437   2014-02-03 22:08:00
1小伤有余力就医就可以走了 2不知他是因你死伤也可以走了
作者: Ct730d (2016唯一支持连胜文)   2014-02-03 22:10:00
如果所有的案子都用1的见解来判 那只要是小伤 撞了人跑掉都不会有肇逃了吧....?
作者: pls1437   2014-02-03 22:12:00
肇逃刑度可不低阿 都比故意伤害还高了
作者: pls1437   2014-02-03 22:15:00
只因为一个不知道肇事是故意还是过失的逃逸行为
作者: pls1437   2014-02-03 22:16:00
就课以比普通伤害罪还高的刑责 难道伤害结果不能限缩?
作者: AppleAlice   2014-02-03 22:35:00
基本上有回头看到对方倒在地上这就很难开脱了,如果是开车轻轻碰一下真的不知道有碰到人那种比较能用第二个判决的见解来讲
作者: mikami1027 (MK)   2014-02-03 23:31:00
能不能限缩一直都有争议阿 甚至这条是保障民事求偿权的学说也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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