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文好像都说要找对方赔
我来发表一下不一样的看法好了
如果是我,我会自己吸收那3千元
1.人家说车祸,就是运气不好,
谁也不想遇到,花钱消灾就是了,
前面有一篇文章,一个爸爸也是没看到,
结果撞死了人,
你们算好运的,3千就别计较了。
2.对方还是学生,谁没当过学生呢,
自己出社会了,3千块还可以负担,
即使他骗你是低收入户,但是他敢这么骗你,
所造成的报应也是他自己要承受的,
另外,低收入户为什么不能骑好的机车,
只是骑YAMAHA又不是开LEXUS,
他觉得二手机车可能问题多,
怕骑没多久就坏,
YAMAHA比较好,想买来骑个20年啊
(我妈就是这样...所以我家都规定买YAMAHA)
3.有人说3千元算是给他教训,
说实在的,
他撞飞的那一刻所受到的惊吓,
还有身体的伤,就是很大的教训了,
不是3千元才能给他教训。
4.时间
小车祸就私下合解给他签签名就好,
调解什么的时间会拖,
你心里一直有件事悬在那也不舒服吧,
而且接下来要过农历年了,
要是官司拖过年也不好,
3千元就当除旧布新吧
另外想提的就是
很多人发生车祸受伤,
都会趁机凹人家,
我觉得真的很不应该,
我同事被出租车撞到,
明明也没怎样,就小擦伤
要是我,给我2千压压惊就算了,
结果他硬是说要去调解委员会,
开价3万
最后跟人家凹了1万块,
我真的觉得司机好可怜...
要载多少人才有1万块啊...
听听不一样的建议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