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台湾奇案 谢依涵

楼主: bigmousebird (大品)   2013-12-21 17:16:13
当然我现在的回应跟谢依涵没什么关系
只是想回应一下一些看法
首先原PO的语气是不太妥~毕竟只是观念不同
再来是下面推闻网友的程序正义部分
其实我还满赞同有几分证据判多少
既然谢依涵扛下来证据又都指向他犯案
我觉得也没什么理由能够在调查她男友
虽然我也觉得很可疑OTZ但真的不能做什么
顶多就茶余饭后说女人爱到卡惨死这样~
不过关于法院判决的部分
我还是想提醒大家
要保留理性思考的部分
不能够证据+法官判决=事实不可撼动
还记得摸胸10秒不构成性欲吗?
还记得林益世不算贪污吗??
黑道老大永远不会被关
赌场黄色场所永远有人包庇
有时候就算是赤裸裸的证据也只能让真相埋于黑暗
随时保持追求真相的精神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
有时候当当键盘柯南嘴砲一下
也不是什么坏事吧???
不过当然~谢依涵案已经算是结束了
希望以后别再出现这种事了OTZ
作者: senas (事情就是这样啦~)   2013-02-21 17:20:00
嘴砲是一回事 说人无知是另一回事
作者: sharon0627 (雪)   2013-02-21 17:21:00
我比较认同你 原po那种态度令人不敢恭维而且自己就先排除理性讨论的余地了,谁还会想认真了解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3-02-21 17:22:00
上篇的态度让人觉得很那个…发文只是想找人一起骂吧…
作者: lilychichi (8/6~21去上海)   2013-02-21 17:23:00
看推文下的补充不觉得有想要理性讨论还举错例子 OTZ
楼主: bigmousebird (大品)   2013-02-21 17:27:00
我是明白原PO很无奈啦可是说人无知真的不对
作者: cears (抱彩虹睡觉)   2013-02-21 17:30:00
问题不在证据+法官判决=事实不可撼动,而是很多人会把新闻写的内容当做事实不可撼动
作者: amyjames (新天堂乐园)   2013-02-21 17:44:00
我只想说 明明她长得普通 为何媒体说她很美丽很美艳...
作者: elittletiger (伊小虎)   2013-02-21 17:49:00
赞同这篇文章,但有一点意见不同,很多法官的判决书
作者: elittletiger (伊小虎)   2013-02-21 17:50:00
所写的与媒体所报导的差异很大,把媒体的用语当事实是很多人都会有的盲点。
作者: ioiocala (cala)   2013-02-21 17:54:00
推楼上...媒体有时真是不懂装懂唯恐天下不乱
作者: iReader (Reader)   2013-02-21 18:05:00
摸胸十秒案不构成刑法224 225条,是完全正确的适用了法条,要怪就要怪当年没性骚扰防治法
作者: mocimocy100 (笑也是笑你是个白痴)   2013-02-21 19:32:00
PTT世界观
作者: generally (滚来滚去)   2013-02-21 19:35:00
因为这样写比较耸动
作者: muskox (赞)   2013-02-22 00:38:00
这种烂案子何瑞修头一歪就结案了,台湾可以搞这么久真是奇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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