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完短短几篇的讨论串之后,看到有人提出数据、有人提出“实际”的
看法。但似乎受害人必须负责这个思维很难跳脱。这或许跟归因方式有关,
也或许跟防卫机转有关。只要对心理学有基本的认识,你可以提出好多理论、
好多解释方法;只要活在这个世界上,你就可以根据你的经验提出一些实际
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一些潜规则。
但我突然想到的是毕恒达(2003)讲到的:
我们都市的“公”共空间不只对残障者一点也不公共,同时它也是“男”性
空间。男人可以轻松自在地逛街、搭出租车、走夜路、游公园、看女人,
一切都理所当然,不用怀疑。可是周遭的线索与回应,却不断提醒女人的
性别。对于性暴力的恐惧、性骚扰事件的频传、街上男人凝视的目光,让女人
在搭出租车、走暗巷、一个人独自漫无目的地逛公园的时候,感到极为不自在。
公厕的缺乏与脏乱,更是对女人外出的惩罚。作为女人,她可以感受到男人难以
体会的都市空间对女性的敌意。 (页114)
到底我们是如何看到女性展现自我的一个方式?
许多时候所谓的提醒或是务实的看法只是在提醒对方说:你是一个xx身分,
拜托你要记住。听起来很合理、很现实。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当我们是既得利益者时,可以很懒惰地不思考这些问题;
当我们是受害者时,思考这些问题太过巨大。
变得我们经常难以思考这些事情。为何不能用自己想要的方式展现身体?
为何不能随意的依照自己的意愿在城市中游走?
这可能都不是三言两语就可以说清楚的。
责备受害者对受害者当然是一种伤害;
自以为是的提醒对潜在受害者以及受害者也可能是一种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