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ina81820 (tina81820)》之铭言:
关于即将修改的婚姻法里面有一条说可以跟旁系血亲结婚,
意思是如果我今天跟我表哥相爱就可以结婚吗?(大惊
想知道为什么要开放可以与旁系血亲结婚的原因在那里
不太了解的弱弱来回答 XD
这种漏洞是有可能的(?),
所以我觉得法案有必要再讨论考量和加强配套方案
但是伴侣制度主要是
“不是爱情性行为基础”关系良好的两人
我觉得主要是想保障这种人吧? 比方说一起打仗出生入死的男性同袍
最后都没有结婚成家,但他们的感情已经好到对彼此来说非常重要
但他们就是异性恋啊XD 搞不好还会到处去把妹(误)
但假设他们没有亲人的话
那为什么彼此就不能在法律上成为重要关系人呢?
我觉得大家可能一看到就下意识觉得是"性"以及"爱情"
所以才会有这种感觉,但法案本质应该是想扩充到"非性"及"非爱情"的人
啊那个伴侣两字误导了大家,改成重要关系人会不会比较好理解XD
对于这种人,规定说
“要守性忠贞”才是莫名其妙的事情吧
再来是,伴侣法里说可以单方解约,也可以认养小孩。有知道就算解约了还是得尽义务抚养
可是这一点怎么想都觉得有点可怕(?
感觉任一方说想离开就可以马上闪人,如果有小孩不是对小朋友很伤吗?
想请问,为什么也要开放伴侣制既是单方解约,但又可以认养呢?
同上
因为两方都有随时真的结婚成家的自由性
所以可以单方解约,跟有心人士误导成“鼓励大家始乱终弃”
是完全不一样的两回事
至于小孩的部份我也觉得不太妥
然后我讲得是立案本意
至于可能的漏洞就需要大家一起完善
写这样不代表我就赞成或反对法案
只是说好端端的立意被误解就太可惜了一点
我知道也是满多在婚姻制里随便离婚抛下小孩不管的,不过感觉婚姻是要双方共同解约,就比较有点保障(?
关于家庭制,真的有点难理解…
我自己理解是,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共同组成有法律认证的家庭
可以财产没有保障这样
这方面我是觉得
很多人亲缘关系很良好,所以没有意识到其他种可能性
但假设说一群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朋友们
他们没有亲人,但也没有一个"所谓的家"
长大后一起租房子感情很好,这样能不能给他们法律上"家庭"的名分和一些福利呢?
私生子得不到家族认同
父母死后决定跟自己认识的几个重要朋友或邻居(?)啥的
组成一个他可以归属的地方,有没有可能这样呢
法案本身绝对不完美也有漏洞需要再审酌
我也不是绝对赞成或反对法案,我只是想分享说这法案的立意
是为了保护那些“多元”的感情,多元不是多P XD
绝对不是“鼓励乱伦”“鼓励外遇”“鼓励3P”这样 XD
如果我有讲错还请大家指正<(_ _)>
现在看起来,我认为婚姻法真的满完善的,但是伴侣跟家庭不知道是我了解的不够多,总觉得还是有很多地方可以更完善(?
还请女孩们解答了
越多人讨论就越多人监督!
法案就可以更好!
Sent from my Andr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