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战时也有休假制度的
那如果攻击并杀害正在休假,手无寸铁的敌军
会算在屠杀平民的战争罪吗
假设
某天执行过杜立特空袭的飞行员和大黄蜂号乘组员,正在太平洋搭游艇休假
然后被日军击沉了
救助乘客之后,发现这几个是空袭东京的凶手
然后就开一个不公平(不帮美军请律师)军事法庭全部处死
这样算是杀害平民/俘虏的罪行吗?
因为技术上来说这不是在战场,而且当事人也确实执行过军事行动
有没有可能主张这是审判或交战,不能算屠杀平民?
因为过去利根号组员杀害商船上处于非战斗状态的英军就被同盟国判刑了
还有不能在战场以外的地方杀非战斗状态的敌人是从哪开始的,好像没什么印象说
不过说来说去还是步兵命最贱
载具战好像都有点到为止的惯例
就是不能针对性杀害飞机坠毁时跳伞的飞行员、沉船时的船员
就算是陆上也不会把正撤离的战车乘员格杀勿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