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德尔上尉在中国文献中被称为拔鬼仔,是一位荷兰东印度公司(VOC)军官;他是乌特列
支人,出生年月不详,1625年加入VOC,1627年成为海军下士见习生,1636年前后来台工
作,直到1661年在北线尾岛阵亡。
他一开始只是名士兵,月薪8荷盾,等于1.34两银[注]。1936年升为掌旗官与魍港驻军队
长;1637年10月25日,VOC派兵扫荡虎尾垄社,他就是队长之一。1642秋天担任淡水安东
尼堡(红毛城)的指挥官,其妻儿也一起住在淡水,1644年8月水调回台南。9月24日带领
100个步枪手,去攻击宜兰的奇立板社。
注:
1荷盾=2里尔,1里尔=0.67两银。
他于1641年升为中尉,1645年后又升为上尉,1648年8月至10月,佩德尔再度奉派到淡水
及葛马兰等地出任务。1655年南部村社作乱杀人,佩德尔率领100个士兵和20个水手前去
镇压,1952年的郭怀一事件,佩德尔也率兵平乱。
上尉是VOC殖民地地面部队的最高官阶,月薪有80荷兰盾;生为最高指挥官,他有权参与
殖民地评议会,这表示他进入了殖民地政府统治核心。除了担任军事长官,他也参与其它
重要职务,比如大员孤儿院的委员;1654年和1655年都参加了VOC举办的北区原住民头目
年度集会;此外他也参与了大员的政务,比如1654年到笨港去调查中国人违规补猎的事,
1655年,佩德尔奉派到淡水和鸡笼巡视...etc
17世纪一般荷兰人发家致富的方法之一,就是出海闯荡;20多岁离开荷兰到异国求财,奋
斗个20来年左右,在40几岁时后衣锦还乡,回荷兰娶了20岁的漂亮女人,生一堆孩子过者
退休的生活。佩德尔就是发家致富的典型。从屁兵变成军官,从一个无社会地位的屁民变
成了绅士,有仆人有资产,女儿们嫁给中产(VOC职员/牧师),还能利用职务捞钱,只是这
条路并不好走,有1/3的VOC职员(士兵),因船难、疾病、意外、战争,死于异国的土地上
,再也没办法回到故土,真能发家致富衣锦还乡的就更少了;要是佩德尔没死,他的一生
可算是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