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恕删。
※ 引述《jimmy5680 (会飞的企鹅)》之铭言:
: 2.清朝的农业税率低的可怜(<5%),
: 日本人均负担约为清朝的五倍以上,
: 但是日本人缴税后的所得却比清朝人税前的收入还要高,
: 可见两国人均生产力的差距,
: 这也是为何日本的民变比清朝少很多。
: (日本的农业改革比清朝成功很多)
这个应该是搞错了,或者说,因为清朝根本没有什么农业改革,所以日本好像“
成功”了。但是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成功呢?1873年地税改正以后完全收现金不收实物
,使得本来就已经相当沉重的实物赋税在换取现金时又被剥一层皮,这个负担大约是
农民收入的25~30%。这对佃农和自耕农影响很大,但对地主则没有影响,因为地主可
以把负担转嫁给佃农。结果就是地税改正后一连串的农民破产、土地拍卖并集中于地
主手上、原本尚有自耕地的农民越来越多佃耕地主的田、乃至于完全沦为佃农的进程
。从1873年到1892年,佃耕的土地占全国农地比例从31.1%上升到39.99%[1]。而农作
物的具体分配比例更戏剧化[2]:
国家 地主 佃农
封建制度下五公五民的实物地税 50% 18% 32%
地税改正前夕(1873) 34% 34% 34%
1874-1876 13% 55% 32%
1877 12% 56% 32%
1878-1887 11.5% 56.5% 32%
我们还可以从选举人口(依缴税多寡而定)的变化来观察这个贫富差距拉大的情形
。当时缴纳地税五日元以上者拥有选举权,十元以上者有被选举权,这两个资格的拥
有者都快速降低[3]:
五日元以上有选举权者 十日元以上有被选举权者
人数 指数 人数 指数
(以1881年为100)
1881 1,809,610 100 879,347 100
1882 1,784,041 94 878,840 99
1883 1,718,020 94 871,762 99
1884 1,682,419 93 849,244 97
1885 1,637,137 90 840,965 96
1886 1,531,952 84 809,880 92
1887 1,488,107 82 802,975 91
1888 1,505,183 83 803,795 91
1889 1,462,183 81 814,022 93
1890 1,409,510 78 755,412 86
1891 1,175,045 64 621,382 71
1892 1,120,643 62 593,273 67
1893 1,118,508 61 589,803 67
1894 1,083,697 59 574,269 65
税缴的不多没有选举权还是小事,税没缴足而被国家强制拍卖土地的所在多有。
因为每年都有农民在出卖农地甚至破产,所以土地买卖的成交总额占全国土地总额的
比例也很高,例如1884年是4.8%,1886年为5.1%。[4]一般的农民许多税都缴不起了,
哪还有什么税后盈余?但是,当土地集中到地主手中,而佃农不交税只交给地主时,
“盈余”就出来了。
无怪乎德川幕府两百六十五年间农民暴动次数尚不足六百,明治前十年(1868-1878)
却不下一百九十次之多[5]。固然其规模不似晚清那样山河变色,可也不能等闲视之。
[1]页129。我的参考资料都是E.H.Norman的《Japan's Emergence As a Modern State
(日本维新史)》(长春,吉林,2007),以下注释只显示页码。
[2]页132。
[3]页128-129。
[4]页128。
[5]页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