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sellsword.wordpress.com/2011/08/09/firearms/
“They shot at the skies”: soldiers and firearms of 16th century
我太懒惰,有兴趣的可以点进去看原文,我只整理并节录里面的重点。
三、真实战争中的滑膛枪和火绳枪
这段一开始在说16世纪的时候有多个案例是在远距离射中敌人,而且各国都有编制狙击手
,进行散兵作战,又称为“遗失孩童”(通常翻译成敢死队)。这些神射手的命中率很高、
不下于今日的滑膛猎枪,在围城时特别有用;但是普通士兵并没有这种能力,远距离往往
开火半天打死没几个人。
有经验的指挥官会倾向于让士兵前进到三十公尺再开火,这样最有效率,通常一次齐射会
有20%到30%的子弹命中。从百米开火的齐射只能造成2%的命中。
早期的西班牙重滑膛枪通常用于60到80公尺,但是也有100、150、甚至200公尺的有效火
力纪录,后者是米尔堡战役时隔着易北河射击的距离,造成敌方惨烈伤亡,但这距离有争
议。
16世纪的士兵很多会穿戴甲冑,所以指挥官不只要考虑打中、还得考虑贯穿盔甲。阿尔瓦
公爵(西班牙名将)曾说他的轻火绳枪手(harquebusier)的有效射程是“两柄长矛再多一点
点”,大约十一公尺。
17世纪的英国内战中,已经没什么甲冑的问题,但是很多步兵团是素质很差的乌合之众,
以至于军官建议在两柄长矛的距离开火。当时长矛已经变短,所以这个距离小于十公尺。
因此,导致命中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其实是士兵水准的低落,这也是为何当时老练的士兵如
此珍贵。那个时候日常的操练不多,所以新兵通常不太会操作枪枝,而且这些士兵通常是
无法养活自己的贫民,缺乏士气和技术。
(译按:可以参考末代武士里面,阿汤哥训练的第一支部队)
年轻的新兵位于激战中、敌军的火力下、站在同伴的尸体上时,把火绳枪妥善运用要考虑
的繁琐动作实在太多了,从开始填装弹药直到开火,有很多必须注意的操作步骤,而且别
忘记还得听口号交换队伍行列。
大约开火三十次之后,枪身就会过热到无法握持。经过不断射击,枪枝的表现会下降,走
火会更加频繁,因为枪管内会有火药燃烧的余烬。一般预期每六发会有一次走火,尚不考
虑瞄准。
很多新兵会忘记后座力的问题,结果开火角度过高。原文的标题:“他们向天空开火”就
来自于一名英国军官对于敌方苏格兰新兵的评语。因此,有经验的军官会要求手下瞄准敌
人的中间。
以下是当时的规定:在一百五十步的距离瞄准膝盖;225到300瞄准腰或胸;375─头;450
─帽子或头上方一英尺。腓特烈大帝说在30到50公尺时,枪口要瞄准八到十步前(约七米)
的地面,以平衡武器的上跳。
一般士兵使用的火绳枪和火药品质常常很差,一方面是制造水平普遍不高,一方面是战争
时期储存和携带的不妥善;与之相反,手枪作为贵族的佩戴武器,品质平均较高,精准度
有时甚至比长管枪还要高(与理论值相反)。
四、结论
作者把结论是士兵和武器都要为低命中率负责,如果战场上的士兵真能达到理论值,那将
使战争变得大大不同。
倘若一分钟能开两枪,并在300公尺能有10%命中率,一千名士兵就能在一分钟内杀死两百
人,这已经够好了,距离更近的话会出现屠杀,问题是这个水平从未被达到。
火绳枪本身的命中率不算太低,但是操作过于复杂和困难导致士兵很难完善的运用。作者
提到近代枪枝渐趋简易,因此有效提高了实际上的战绩,例如AK47就是一把以简单可靠闻
名的枪枝。
原文大致上如此,想看原文网址在上面。
上一篇有人问火绳枪的威力是否如那本书所述,我只能给些资料。
#13A_CIKA (Warfare)这篇引用说日军铁炮能在五十米贯穿1mm厚的铁板,相当于一般的日
本铠甲。
http://tercio1617.fr.nf/
chapter1->Weapon and Uniform里面也有一些相关资料,但是没有提到要多远才能贯穿板
甲,只有说可以贯穿。不过有效距离通常是50到75公尺。
http://syler.com/Breitenfeld/infantry/MusketGenl.htm
这篇也只说五十公尺内重甲无法防弹
http://forum.games.hinet.net/forum/3867/archive/topic/84922868
这篇说日本铁炮50米可以贯穿2mm铁板、两层甲冑或60mm木头
http://home.comcast.net/~light123/index.htm
这篇说150公尺可以贯穿2吋的木板或轻甲
昨天还有找到一篇提到火绳枪子弹贯穿不同厚度铠甲所需能量的比例的网络文章,但是我
今天找不到惹 T___T
简单来说,要在一百公尺用火绳枪打死身穿板金甲的骑士是难以做到的。即使真能打穿(
那把火绳枪大概是极重款),实战中百米外命中率仅2%(俗称和射击星星一样精准),效果
能如何严重存疑。
结论是,那本书的说法是错误的。事实上,那本书错误颇多就是XD
(有时间再找找,怎么会找不到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