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认定标准之解释

楼主: sitos (麥子)   2013-07-06 22:11:26
在此对于现行三条板规的认定标准,作一些原则性的解释。
1. 请勿发表讨论范围外之文章,违者删文,履劝不听者禁言七天。
第一条基本上会从宽认定,也就是说只要有碰到一点点相关,就算相关。
以尽量不透过此条板规处罚使用者为原则,误犯仅会删文,不会有额外处分。
除非明显恶意地重复张贴与本板讨论范围无关之文章,才会受到禁言。
2. 请勿进行人身攻击,违者删文并禁言七天。
人身攻击由被攻击者检举,经板主认定后成立。
被攻击者可透过在本板发文或寄信给板主检举。
第二条基本上会从严认定,也就是只要有可能涉及人身攻击,都会被判定违规。
目的是不希望板友之间有对人不对事的对立情况出现。对于人身攻击之解释,
请参考 wikipedia 的“人身攻击”条目的广义定义,节录如下:
广义的人身攻击指在沟通对话时,攻击、批评对方个人因素相关之断言或质疑;
如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
因此只要涉及对方的人格、动机、态度、地位、阶级或处境等与其个人相关之因素,
并对其攻击或批评,皆算是人身攻击。但由于此一标准甚严,因此仅接受本人检举。
亦即,发表的言论只要不要引起对方不悦进而检举,基本上就不会处理。
反之,如果发表的言论引起对方不悦又属人身攻击,就会以此条板规处分。
如果不确定是否会引起对方不悦,就请避免发表涉及人身攻击的言论。
3. 请勿发表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文章,违者删文。
例如包含色情或散布他人隐私资料之内容。
由于板主不具备法律的专业,也不是官方的司法机构,
因此实际上不具有认定合法或非法的司法权。所以,第三条所指的是,
若文章的内容很明显地违法,或者会对他人之权益造成直接立即的损害,
则板主会直接删文,以避免进一步的伤害。
除以上三条板规以外,本板一样禁止所有站规所禁止的看板违规行为。
若有发生看板违规行为,一样会透过警告或删文等处分来制止。
对板规之认定标准若有建议,也欢迎直接于板上提出。
作者: YouCantGetME (高级攻城师)   2013-07-07 21:23:00
麦子辛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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