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试行加入 LoL 相关讨论暨试行办法

楼主: sitos (麥子)   2013-07-06 21:56:41
近年来由于 Warcraft III 游戏本身的人气下滑,加上原本集中在魔兽争霸,
玩三国无双/信长之野望/Dota All-Star等 Dota-like 游戏的玩家,也渐渐移动到
其它 Dota-like 游戏,以至于本板的利用率也渐渐降低。
当初 svcchaos 成立这个板就是希望能够容纳一些暂时性的讨论。例如闲聊、
抱怨、战文等等,虽然不具有历久弥新的价值,但却有必要存在的文章。希望能有
一个空间让玩家可以尽情任意地发表言论。
由于原本参与本板讨论的板友,也渐渐移动到其它游戏,因此身为本板的板主
,也希望这个板能够继续容纳这些暂时性的言论。让同样在玩 Dota-like 游戏的
玩家们,一样可以有一个可以容纳暂时性讨论、闲聊抱怨的空间。让与各 Dota-like
游戏直接相关且具有价值的文章,仍发表在该游戏的专属板面。而相对较无价值,
或者无意义的闲聊与抱怨,则可以利用本板。借此达到分流的功效,也可以促进不
同游戏间玩家的交流。
此一提案受到 LoL 板三位板主的认可,因此目前先针对加入 LoL 相关讨论,
进行为期两周的试营运。在本板试营运期间,板规的调整如下:
WarCraftChat 板规
本板讨论范围:a. 与暴雪公司所开发之魔兽争霸系列游戏相关之讨论。
b. 与 Riot 公司所开发之 League of Legends 游戏相关之讨论。
发言规范
1. 请勿发表讨论范围外之文章,违者删文,履劝不听者禁言七天。
2. 请勿进行人身攻击,违者删文并禁言七天。
人身攻击由被攻击者检举,经板主认定后成立。
被攻击者可透过在本板发文或寄信给板主检举。
3. 请勿发表违反中华民国法律之文章,违者删文。
例如包含色情或散布他人隐私资料之内容。
使用者在讨论时,应注意自身所发表之言论,不要触犯中华民国法律。
有违法之虞的文章,板主在系统功能允许的范围内会协助保留证据。
请使用者特别注意妨害名誉相关的法律,勿发表不实言论以免触法。
对此试营运之提案有意见之使用者,可直接于本板提出意见并进行讨论。
两周后会视试营运情况及使用者的反应,再决定未来的方向。
若有其它问题也请不吝提出,谢谢。
作者: rod24574575 (天然呆)   2013-07-06 21:58:00
如果要这样营运的话 是否需要至LoL板宣传?不然会看这个板的就只有原本就会看的 这样也难以达到分流的目的
楼主: sitos (麥子)   2013-07-06 21:59:00
LoL 板的相关调整会由 LoL 板的板主来决定 :)
作者: firstkiki (洛晴)   2013-07-06 22:17:00
连WC都沾不上边的LOL,要用WCC做副版讨论,什么烂合作LOL版何不直接申请恰特性质的副版......莫名其妙
作者: stuppi (stuppi)   2013-07-07 02:38:00
我觉得两边根本不同性质不同公司 硬扯在一起很怪而且近来LOL板纷争很多 难免有要让游戏秽气导到此板之嫌
作者: waimcat (乌龙茶)   2013-07-07 03:15:00
先以魔兽名义连署过 在改成给lol用 这样跳过连署是不是太……
作者: Sashimii (鯊西米)   2013-07-07 16:50:00
不能这样说啦 因为组务那边当初已经明讲以后不给设洽特
作者: gyd (阿龙哥)   2013-07-10 00:26:00
直接转型成LOL-chat如何XD
作者: avesta (万象记录)   2013-07-10 01:28:00
推荐这篇文章。
作者: jjelm (elm)   2013-08-02 03:40:00
不同公司 不同游戏 同一个版
作者: KMSNY (MSN+KY)   2013-08-29 00:37:00
lolcra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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