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人总共有3人:
我、A邻居、B厂商
说明_01:
我已经与B厂商洽谈3次以上,
洽谈结束,
B厂商承诺的事项完全没有办,
所以我尽量避免与B厂商见面。
说明_02:
因为我与A邻居素来交好,
B厂商与A邻居也认识,
所以B厂商透过A邻居协调,
希望我能再与B厂商见面洽谈。
请推荐_11:
因为上述‘说明_01’的内容,
我指控的
‘B厂商承诺的事项完全没有办’,
之前没有录音与录影,
所以,
想找一间方便两人见面时,
可以录音、录影的场所。
请推荐_12:
手机要哪些配件?
请推荐_13:
手机画面同时看到两个人,
且收音清楚的条件下,
手机位置大概要放哪边?
请推荐_14:
或者请您推荐其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