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说,要是你真心祈祷的话,圣光必定会回应你的招唤。
-无名氏
“他已经靠得够近了,我数到三,我们就一起用淬毒匕首射他。他不可能躲得
开。”我在唐尼耳边低语,而且刻意靠得比平常还近。
唐尼没有回答,只是透过灌木丛专心看着在月下散步的葛列果.雷斯寇瓦侯爵以
及和他并肩的柏德李恩男爵。头发稀疏的雷斯寇瓦侯爵穿着红缎滚金边的华服,
他因为在稍早的晚宴上喝了不少北郡的佳酿,脚步似乎没有平常那样稳健。看起
来,他已经完全沉醉在葡萄酒的余韵和青草的香气中。
这也可能只是我一厢情愿的错觉。
毕竟雷斯寇瓦是暴风城中数一数二的剑客,就算在这样放松的环境中,他的左手
仍然搭在腰间的剑柄上,神色自若却目光锐利。
“唐尼?你在听吗?”我用手肘轻推我的搭档,但是他只是将一根手指放在唇边
摇了摇头。
这不是什么好征兆。
今晚的刺杀可不能在这个节骨眼上告吹。暗中弄坏接驳马车的车轴,以及用黑函
胁迫柏德李恩,让他说服微醺又没有马车可以乘坐的雷斯寇瓦一同前往公园区散
步已经花了我们太多的时间和精力,更不用说是那些泼水般洒出去,用来贿赂的
金币...
“今晚真安静,”雷斯寇瓦在数步之遥外对柏德李恩说:“竟然连一个守卫都没
碰到。”
“可不是吗?不然就...就很杀风景了。”柏德李恩勉强笑着说,双眼心虚地瞟著
公园里所有可能藏着刺客的阴暗角落。
这家伙就不能表现得冷静点吗?再拖下去,难保雷斯寇瓦不会察觉异状。
“唐尼!”我嘶声说。
“我听到了,依涅丝。”唐尼转头直视着我。他那双黑眼睛总是让我心跳漏拍,但
是他不知道。
“你到底准备好了没有?”
“我不打算用淬毒匕首。”
“什么?!不然你想怎样?朝他丢鞋子吗?”
“妳仔细听我说,”唐尼伸手搭上我的肩膀:“就算他是个叛徒,雷斯寇瓦还是一
名贵族,这样的死法有辱他的荣誉。侯爵必须面对圣光的审判。妳只要在旁边看着
就可以了,好吗?”
“去你妈的,唐尼,荣誉?圣光的审判?”我气得捏紧了拳头:“你是刺客,不是
圣骑士。”
他露出一个孩子气的笑容,起身离开了我们藏身的灌木丛。这家伙真是个大傻瓜,
我心里一边咒骂,一边替他祈祷。我根本不信什么圣光庇佑的鬼话,所以我还是扣
著沾满毒药的匕首,随时准备射穿那个秃头的喉咙。
在月色中,唐尼像是液态的影子般自黑暗中无生无息地现形,仿佛某种自深夜中诞
生的异物。没错,他很傻,这一点无庸置疑,但他也是暴风城最致命的傻瓜。
雷斯寇瓦跳了起来,大声喊著守卫。没有回应。暴风城的正义不见得总是摊
在阳光底下,而午夜被默许的审判总是需要一点额外的津贴。守卫们八成正烂醉地
祝福着乌瑞恩王朝吧。
“葛列果.雷斯寇瓦侯爵,”唐尼沉声喝道:“你和迪菲亚兄弟会勾结,犯下了叛国
罪而被处以极刑,我是你的处刑人,柏德李恩男爵是判决的见证。”
侯爵骇异地睁大眼睛,柏德李恩则畏缩地退后了几步,嘟囊著类似不干我事云云的
胡言乱语。
“这算是什么?法庭呢?证据呢?暴风城已经堕落到这种地步了吗?”雷斯寇瓦大
喊著拔剑。他的架式很稳,是剑技高超的剑客那种独特的姿势,但我看得出来他的
心里很慌。“这个王国里已经没有公平和正义了吗?”
唐尼也缓缓抽出了长剑,金属摩擦剑鞘的颤音让人不寒而栗。他不喜欢刺客偏爱的
轻巧细剑。就和他的皮甲一样,唐尼的配剑非常沉重,而且他从来不用短刀和人搏
斗,因为那样有违骑士风范。
我完全不懂他在想什么。
“迪菲亚兄弟会的首脑,叛国贼文生.范克里夫的说词就是证据,而范克里夫已经死
在我手中。”唐尼平举著长剑,剑尖直指雷斯寇瓦的各处要害:“至于正义...那也
只能是我了。”
“贱民!我会让你后悔的!”雷斯寇瓦侯爵仿佛困兽般怒吼著踏步上前。在刀光剑影
的银色激流中,唐尼刺穿了侯爵装满醇酒的腹部,接着抽出,旋身,斩首。光是看那
削瘦的身材,很难相信那对手臂拥有这么大的力量。雷斯寇瓦渐秃的头颅在芬芳的草
地上滚动,双眼兀自暴突。
唐尼朝着瑟缩在一旁的柏德李恩男爵点了点头,而后者抛却了所有贵族应有的礼数,
连滚带爬地朝着运河区狂奔;他够聪明的话,会忘记今晚发生的事情。我将投掷匕首
收回皮鞘内,离开了藏身处,站在唐尼的身边和他一起看着身首异处的侯爵。唐尼没
有看我一眼,迳自将血渍擦在侯爵的华服上,接着剑尖伫地,半跪下来默祷。
片刻之后,他站了起来,对着我微笑:“今晚的工作结束了。”
“是啦,是啦,都结束了。”我没好气地说:“希望你对自己的角色扮演很满意。这
本来可以更容易的,你偏偏要弄得那么复杂。”
唐尼抓了抓下颚的胡渣,然后问道:“依涅丝,我刚才表现得像个骑士吗?”
“唉,唐尼,你很强,说不定比头子还要强,但是骑士?我觉得你比较像个傻瓜。”
他耸肩傻笑几声,朝暗处招了招手。两个穿着朴素的男人安静地走上前来,一人小心
翼翼地将侯爵的首级放入油布包中,另一人拿出了皮囊,用清水将草坪上的血迹冲淡。
他们一句话都没说,只是浅浅地朝我们点头示意,接着合力抬起了尸体快步前往离
此处最近的地道入口。明天前来公园休憩游玩的市民作梦都想不到这里发生过什么
事,也不晓得他们脚底下有一窝刺客和间谍像地鼠一样在隧道里穿梭。
穿戴皮甲,配着武器的人在暴风城很常见,在深夜中却显得可疑,不过我们花的钱
已经足够让我们一路走回到安全地点。唐尼和我穿过另一道拱门离开公园,来到运
河旁。月光和闪烁的路灯映在水面上美极了,要不是刚才看了那么多血,像这样子
散步应该挺不错的,但是我的搭档却一脸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看得多了;唐尼每次杀完人后都是这种神情。
“真不知道清扫班都怎么处理尸体。”我打破了沉默:“拿去做堆肥吗?”该死,
我本来想聊些轻松的话题的,结果开口就提尸体。
“原来你会想这种事情啊?”唐尼颇为意外地说:“我还以为妳干这行比我还久,
一定知道的。”
“我通常没什么好奇心。”
“对我们这类人来说,好奇心并不是一件好事。”唐尼点了点头:“你常去镶金玫
瑰吗?”
“那家旅店?我偶尔会去那里吃饭,但是我不算是常客。为什么问这个?”
“那里的牛肉腰花派很好吃。”
“派?”我皱起眉头:“我没有吃过,看起来太油了,通常我只点香料烤马铃薯和
麦酒...等一下,你该不会是说...恶!真的假的?”
唐尼笑了出来:“小声点!当然不是真的,可是妳竟然信了。”
“你真是个混帐...”我也忍不住笑了。唐尼不常说笑话,而且他的幽默都很...怪。
五年前的冬天,我才十九岁,他还是个衣衫褴褛,满身脏污的少年,头发里还爬著
为数不少的头蝨。他跟着其他的难民逃离化为废墟的罗达隆王国,跋涉南下,从铁
炉堡搭乘地铁来到了暴风城落脚。矮人们表示人类的问题还是交给人类解决比较恰
当,毕竟群山王国的麻烦已经够多了。
那天下著细雪,矮人城区的街道上铺着薄薄一层混著炭渣的冰泥,又湿又冷。许多
暴风城的居民聚集在地铁入口前,想亲眼看看那些流离失所的北方同胞。我也在场,
因为注意力被分散的人群是最棒的目标,我一大早就把划开钱包用的小刀磨得锋利,
准备大捞一笔。城里的乞丐挺多,身上的味道不比难民难闻多少,穿着的衣物一样
破烂,但是那些北方人看起来比乞丐还要悽惨落魄。乞丐们至少还会精神十足地为
了抢夺食物打架,罗达隆子民枯槁的面容早已失去了生命的光辉。他们的眼睛里似
乎少了些什么,比较像是布娃娃脸上镶的玻璃珠。市民们一拥而上,有些塞食物,
有些递上毛毯,北方人却一脸麻木空洞。
但是唐尼不同。
当我拎着鼓胀的钱袋远离人群时,有人抓住了我的手。我到现在还记得那只手的力
气有多大,也记得我根本无法察觉他的脚步声和呼吸。我回过头来,看见一个头发
脏到看不出原本发色的少年像幽魂一样站在我面前。
“妳是扒手,对不对?”他带着北方的口音问道,黑色的双眼在过长的浏海后面闪烁。
“这个嘛,你是难民,对不对?”我反问,用力将手抽回:“你干嘛不去那边接受
救济?我身上可没有食物。”
“但是妳身上有钱。偷来的钱。”
“你给我仔细听着,小杂种,”我吸了口气,恶狠狠地说:“我身上除了钱以外还有
刀子。你想要挨刀子吗?”这招通常很有效,一般人会害怕带着利器的人。但是他不
是一般人。他是唐尼。天杀的唐尼。
“偷窃是不对的。”他摇了摇头。
“不然你想怎样?向守卫举发我吗?”
“我想请你花一点钱买些吃的,”他直视着我的眼睛说:“我一整天没吃饭。”
“你跟我说偷窃是错的,但是吃用偷来的钱买的食物就没关系?”我不可置信地说:
“你脑袋没事吗?”
“偷窃固然不对,吃下用偷来的钱买的食物也不对,但是救济需要帮助的人是善行,
而提醒犯错的人也是善行。圣光会原谅我们的。”
就这样,唐尼的一堆歪理替他换来了一整条面包,一碗热汤,还有我的白眼。
结果,大部分抵达暴风城的难民都没有活下来。有好一阵子,市民们在晚上会被他
们的梦呓和尖叫吵得无法入睡。过了几个礼拜,那些哀嚎变成了微弱的啜泣,最后
连啜泣都不剩。
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不过唐尼还活得好好的,一样是个难解的谜。
“依涅丝?”
“什么事?”
“在那里。”唐尼轻拍我的手臂,伸手指著运河:“妳看到了吗?”
我除了月光的倒影之外什么都没看见。“看到什么?”我问。
“不是水面,是水里,就在那儿。”
我瞇起眼睛,果然看到一道体积不小的阴影在水里浮动。它看起来有些扁长,似乎
有六条腿。然后,它静悄悄地浮上了水面,船桨似的尾巴无声地划动,掀起了几丝
波纹。
“那是一只...鳄鱼吗!?”我低声惊呼:“运河里竟然住着这种东西?”
“严格来说,牠住在下水道里,只有在晚上才会出来散步。”唐尼耳语道:“据说
是某个没品味贵族的宠物。后来牠长得太大了,水缸塞不下。”
“我真不敢相信。没有人试着处理掉牠吗?”
“处理?这家伙用处可大了。你刚才问我清扫班怎么处理遗体,这就是了。”
“他们竟然拿尸体喂鳄鱼?”
“鳄鱼也需要吃饭啊。”唐尼理所当然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