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Lsolo (键盘法官)》之铭言:
键盘法官先生....我很尊敬你的专业
然而我不得不发一篇来回复你,因为你似乎并没有看我们在讨论什么,
以至于有整个“文不对题”的情况发生了
因为实在太长了,对于根本没玩魔兽且很少来这个版的一般人应该都懒得看
我们争论的是,“当不具名的影射诽谤某人,其影射要件已经明确到足以让很多人一看
就知道再说谁,这是否还能说不具名的影射所以免责”
而你说的,则是与之无关的诉讼相关,这真的跑远了。
现实诉讼与之相关的部分,仅仅是现实法界在认定“不具名影射是否能免责”的部分,
但这真的不是你说的内容喔....
(据我所知当影射已经达到可以让很多人推敲出在影射谁时,就无法免责)
我会提及现实法律怎样看待“不具名影射”,是因为现实法律是保障个人的,在ptt
谁来保障我们?答案是“板规”,所以希望版主比照处理,把那个造谣人水桶并删文之。
眼下发生的这争论,并没有任何人打算对任何人提起诉讼的情况,您可能误解了。
所以那个BigCat还一直拿你来当挡箭牌,还跑去讲到讼棍自我感觉良好说自己很有名
的就很怪异,我就说那个BigCat是不是转述的时候会加油添醋到完全偏离原本事实情况,
就跟很多人一样
这里我补充一下,我并不是说自己有名所以Chinazine那造谣人才是在说我,
而是对方很明确地举出一目了然指向我的“各种影射要件”。我之前经常组织大批
同阵营的玩家,不只在我们服务器,也会跨去很多服杀人,大概半数服务器的双月庙
(敌营主城)都被我们成功坑杀过,游戏里很多人本来就认得我了。我去外服找人的时候,
多半我不认识他们,但他们却认得我。
(我不怕得罪这个版的红人,我很讨厌他,他也很讨厌我)
ps BigCat是真的不认识我,也不知道我被一堆人诽谤两年的破事,他是真的以为
这种15岁小朋友等级的自以为不具名影射可以免责。我看到她第一次回复,
则是傻眼...“我现在在巴哈场外吗??”
我则是因为前阵子在巴哈被诽谤两年,那边的版主最近因为得知某件事情所以终于
真正第一次禁止那些人 (本来是开专版给他们发挥,照三餐诽谤辱骂全没人以版规处理过
,甚至有个版主被抓包放水),现在又在PTT看到有人在一样的情景下跑来嘴砲,
觉得很火所以才斤斤计较、闹这么大。我可不是会吞下去的那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