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gCat ()》之铭言:
: 这篇文章因为我没有法律上的实务,就转请一位法官乡民帮忙看了
: 法官乡民是这么回我的
: 法:“影射是没有用的,需要针对特定人是谁”
: “法律实务也需要是针对特定人士”
: “影射或针对不特定人士是不可能成立的”
: 我:“可是据他本人说大家都知道是在讲他”
: 法:“这跟之前某某一样啊”
: “某某对检察官说,我很有名,所以说某某的就是在说我”
: “检察官说,谁说你很有名就很有名?你是谁啊”
: “有没有名,是客观大众下去认定的,这种案件送去1000%不起诉”
: 另外spacealien申诉信说到,用“他的角色名称 总统 统帅”可以找到他
: 但问题在文章本身并没有出现“角色名称”,推文出现是另外一码事
: 若是用“总统 统帅”甚至加个“阿萨斯”下去找,搜寻资讯也很有限
: 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是不能确定“文章本身”有明确踩到线
: 欢迎板友继续提供意见,同时还留意自身推文。
我不想得你怎么和键盘法官说的,怎么我查询到的案例都跟你讲的不一样?
http://tinyurl.com/mf7cjr4
“Sep 05 Sun 2010开店商家‘影射’骂人一样构成公然侮辱罪”
http://www.justlaw.com.tw/ViewLawTxt.php?id=832
“公然诽谤,除非可提出‘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在影射自己’,不然法官很难去做认定。\
http://fair0880.pixnet.net/blog/post/38889814-%
E8%BE%B0%E8%8F%AF%E6%B3%95%E5%BE%8B%E4%BA%8B%E5
%8B%99%E6%89%80%3A%3A%3A%E6%AF%80%E8%AC%97%E7%B
D%AA,%E5%85%AC%E7%84%B6%E4%BE%AE%E8%BE%B1%E7%BD
%AA%E6%A7%8B%E6%88%90%E8%A6%81
bio18,您好:
您所提出之问题本所回复如下:
要构成毁谤罪,必须有要有《毁谤性的言论内容》内容、文本举凡文字、图案、姿/手势
、相关推论,还要有可资辨识的毁谤对象,‘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有外型
描述、职称、绰号、其他环境相关可辨识及可构成毁谤’。另外将毁谤内容传给他
人,也是违法的。因此如对方提起诉讼是有可能会成立的。
辰华法律事务所 于 2013/10/25 15:54 回复
PDF]
新兴诽谤犯罪类型校园网络诽谤案件分析 - 中华传播学会
ccs.nccu.edu.tw/word/HISTORY_PAPER_FILES/1185_1.pdf
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 .....
‘只需要看到或听到的人能旁敲侧击,从工作职位及职务描述等推测出内容是指原
.... 路诽谤发生的对象,此外,本研究加入“散布于众的意图”、“须指摘或传
述具体.’
讲的好多讲的自己一定告的成 又不告告看阿你上次要告的那些告成了吗
作者:
a38385588 (Trommatichao)
2014-08-29 21:14:00版主不挺我拉 这版主不好
如果是你错你要道歉吗? 反正都成熟人 道个歉应该不困难吧 抑或者你承认你自己不成熟 我可以原谅你有错要承认 被打脸要站好 不是闪躲 OK?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29 21:18:00呵呵 去告吧 我可以提供你诉讼专家苏某的联络方式
讲你错的地方还自己东删西删 是大人吗? 敢为言论负责?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29 21:19:00另外既然没有要告 举这种例子出来也没啥意义了
作者:
mukuro (把梦变为现实)
2014-08-29 21:19:00在美服好好玩就好,为何要回头来跳这个坑?联盟都被拖下水
看来你还是不懂部落玩家跟部落到底有何区别我看你被干真的不意外 而且自我感觉良好 自以为只有你你还是快点离开吧 省得更多人干你而已 LOL都是成熟人了行为还像小孩 到哪服都会被干吧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29 21:20:00另外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告之前先找好证据阿 呵呵
明明发文浪费时间 还在继续花时间回推文 时间很多喔
OK 换我理解能力有问题了 自己说过的话都不用负责完全政治人物阿不是要关机我何时嘴妳? 你拿的出证据?拿不出证据请你自请永久水桶 OK?
我以为在美服玩会比较不在意这种事 视野会比较宽广说...
作者:
psychoF (F型患者..)
2014-08-29 21:22:00这篇有没有懒人包阿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29 21:22:00大概也没啥后续吧,就继续跳针而已...也没种真的告
嗯 我觉得不要忘了 说乡民酸的同时 其实自己也是乡民
依稀记得很久之前 他说要告人 还说去检察官那边讨论了
作者:
abcdeffg (ä½ å¿«æ¨‚æˆ‘ä¹Ÿå¿«æ¨‚)
2014-08-29 21:24:00就去告啊 为什么现在不立刻去报案 还在网络上键盘法律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29 21:24:00这种追求键盘精神胜利的人 很难真的按铃申告拉
作者:
a38385588 (Trommatichao)
2014-08-29 21:24:00拜托你不要去美服丢脸
作者:
abcdeffg (ä½ å¿«æ¨‚æˆ‘ä¹Ÿå¿«æ¨‚)
2014-08-29 21:25:00还是说" 我...我才不会告输呢!我只是不想提告而已 "
好啦你要继续玩文字游戏是你家的事情 丢脸大家都看在眼里 我回你话 也要被玩 科
原来请你快去告就说你讼棍? 有没有脑补这么严重阿...
作者:
MarsET (小强儿)
2014-08-29 21:26:00等等等,你真的知道公然侮辱跟诽谤的要件是什么吗?
大胆假设 小心求证 有听过吗 今天你大胆假设我不是第一天嘴砲你 那代表你也要拿出证据来指正我OK?何况 你根本没有 只是用嘴巴说说 这不是嘴砲?看你态度果然不意外啊 整天用嘴巴说 嘴巴型玩家 OP
作者: bbqomfg 2014-08-29 21:29:00
老实说 你出来认才知道在讲你
作者:
abcdeffg (ä½ å¿«æ¨‚æˆ‘ä¹Ÿå¿«æ¨‚)
2014-08-29 21:32:00问一下...问人"你谁啊"算不算是公然侮辱或毁谤啊?
作者:
MarsET (小强儿)
2014-08-29 21:34:00楼上 不算
作者:
korsg (酒禁解除)
2014-08-29 21:36:00你谁啊 这三个字可能伤害到某些人的脆弱心灵 难保不会挨告
作者: a1017 (紫云夜) 2014-08-29 21:37:00
我还是不认识你
作者:
MarsET (小强儿)
2014-08-29 21:38:00告是一定可以告,诉讼是宪法赋予国民的权力,只是提告的
啊就真的不认识啊,前面根本没人讨论到你自己先跳出来
作者: bestbadman 2014-08-29 21:39:00
喔
作者:
weitinn (weitinn)
2014-08-29 21:43:00你就是标准的无病识感 你又不认为自己有病
作者:
saluy (安粉心灵极度脆弱)
2014-08-29 21:46:00巴哈是不给你po废文了吗?跑到ptt WOW来发废文po废文要去八卦板唷~
作者:
Layase1 (Layase)
2014-08-29 21:55:00快点告啦
作者: kaede940531 (Kaede) 2014-08-29 22:19:00
不用对鹤弹琴 直接拉到底嘘就是了
作者:
fania (我呸~我play~)
2014-08-29 22:41:00哈
作者:
FuNnYw (阿尼)
2014-08-29 23:00:00你可以赶紧去告吗?告成功我一样比照之前不友善请乡民吃烧肉,Ps.请问您是谁!?
只有我看了整串都看不懂你到底是谁吗...有上电视吗
上次跟你战过,看来你果然只有这种...我还是不要讲好了等等这货一崩溃又要告了
作者:
IMAXI (小曹)
2014-08-29 23:17:00哈
把你提供的关键字丢在google连影子都没..到底.....!?
作者: iam068068 2014-08-29 23:49:00
你哪位?
妈我在这这世界上本来就有很多逆天的事情呀,你看张飞勋的粉丝团都能3x人,要习惯,乖
就算某些论坛都知道,是要怎么证明PTT论坛一看就知啊底下的人也只是推测,然后你跳出来,跟原PO有关?你PO的连结好歹也是有直接关联性,你检举的根本没有
作者:
CrackedVoice (åšæ¢ä¸‹è¼©åç‹—å§ï¼)
2014-08-30 01:13:00这真是不幸
作者:
bbtbbt77 (先道歉再说)
2014-08-30 02:00:00你谁啊
作者:
a199836 (CCCC)
2014-08-30 05:25:00个版?
作者:
fania (我呸~我play~)
2014-08-30 08:49:00要开学了喔 暑假功课写完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