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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青周记》君权神授的万年祕书长—台湾排球圈怪谈(二)
一个协会,掌管奥运选手的培训和教练遴选,过程不需要被监督,输球也不用负责任,而
且整个协会对“理事长选举”有投票权的人,都是祕书长自己人,根本超欢乐的好吗?但
别人的快乐,就是酸青的痛苦,怎么能不出面酸一下呢?(只好发起“人人捐五万,换得
投票权”的活动了)(无人响应)
本专栏上周刊出〈财务状况如谜般的中华排协—台湾排球圈怪谈(一)〉一文,揭露台湾
排球圈长期以“经费不足”为由的荒谬内幕,该文刊出后,引来不少护航者,其中有位指
出“这篇矛头是指向章金荣!你以为他爱当?告诉你一个简单事情,每一届要找排协理事
长(相当于是金主)你就头痛了啦!”护航者希望我可以先搞懂中华排协的工作内容、感
受他们的辛劳后,再来评论。
身为一个热爱排球的年轻人,与关心台湾体育环境的老百姓,我当然很乐意“搞懂”中华
排协暗地里如何操弄制度,才能让一个祕书长,历经六任理事长,一当就是二十多年,。
先有CEO执行长才找董事长?
民主国家中的组织、团体,几乎都先由其成员选出领导人,再由领导人寻找与他搭配执行
业务的执行长。以政党来说,领导人就是由党代表选出的党主席,党主席寻找祕书长、副
祕书长来协助其执行各项业务与政策。人民团体也一样,领导人是理事长,秘书长仅是执
行长的角色。
中华排协却自有一套别具创意与幽默感的制度:由祕书长章金荣去找人(金主)来担当理
事长。由于理事长是祕书长找来的人,自然直接授权委请章金荣继续担任祕书长。我不知
道该名护航者与中华排协的关系为何,怎么会自行爆出“祕书长找人来当理事长”的料?
显然,此传闻并非空穴来风。这种“先有CEO再找董事长”的事情,在排球圈中已广为人
知,但是却没人能够打破此“黑箱”运作的人事安排,何以致此?
关键就在于中华排球协会的会员组成。查阅中华排协组织章程的第七章,写着会员入会资
格的规定,个人会员须年满二十岁,并符合下列资格:
一:发起人。
二:曾担任中华排协理监事、委员及干事部人员。
三:曾代表国家参加国际性排球比赛之职队员或会议者。
四:曾参加本会或县市排球委员会举办比赛之队职员。
五:获得国家C级以上教练或裁判资格者。
六:热心排球运动着有成效者:
1.最近四年内捐献中华排协伍万元以上者。
2.经中华排协认可或辅导之排球比赛大会会长、副会长、总干事、副总干事。
3.曾任县市级以上委员会之委员、干事部人员。
除了C级裁判与捐献伍万元者以外,其余个人会员资格皆为“中华排协权力之所及”的位
子,祕书长只需点菸,说上一句电影《少林足球》的台词:“球员、裁判,都是我的人,
你怎么跟我斗?”即可继续爽当万年祕书长,所以,中华排协的人事安排,就是开了一个
都是自己人的会员大会,选出三十五个都是自己人的理事,组成一个理事会,再投票选出
早就由祕书长安排好的理事长。
中华排协的最高权力,不是会员大会,也不是理事长,而是祕书长。祕书长决定谁有资格
是会员,也决定了谁来当理事长。
做不好,谁来监督?
黑箱人事的权力结构,导致中华排球无法从内部监督掌权者。从外部监督呢?中华排协并
非官方组织,而是属于《人民团体法》中规定的“社会团体”。《人民团体法》的第十章
监督与处罚,也无关于组织业务执行不佳,该如何监督与处罚的规定。
读者们可能好奇,全台负责体育事务的最高机关教育部体育署,总会有办法监督中华排协
的运作成效,并在其绩效不彰时祭出惩罚吧?我以民众的身分打去体育署询问:“各个运
动协会,是由体育署哪一个单位负责督导?”得到的答案竟然是:“各个体育项目的协会
,不是我们管辖的范围,我们只是租办公室给他们而已。”这真是有趣,全台负责体育事
务的最高机关,竟然管不著中华排协。
中华排协的组织章程第一章开门见山地说,其接受“中华体总”的指导。中华体总、中华
排协在《人民团体法》中的规定都是社会团体,主管机关属于内政部。不过,内政部却不
管国家的体育业务。在这种畸形的制度下,难怪中华排协的财务模糊不清不会有人质疑,
以往国际赛成绩不好也不需要负责(今年男排打出空前好成绩,中华排协倒是马上出面邀
功,却避谈中华排协没有给足资源、付给选手不像样的企业联赛薪水)。
权力从何而来?
既然中华排协只是“社会团体”,属于内政部管辖,为什么体育署却愿意授与其权力,组
训与选拔国家代表队?
举例而言,2016年里约奥运,体育署于《我国参加2016年第31届里约奥林匹克运动会选手
培训及参赛实施计画》中,明言由各个协会办理选手、教练遴选与培训相关事宜。
我好奇,究竟是根据什么样的组织章程、制度,让体育署赋予一个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协会
如此大的权力,执行国家代表队的选拔与培训?长期累积下来的制度瑕疵,体育署必须要
给出合理的交代,说明其与各个协会的关系为何?是否提出修正此瑕疵制度的方案,让协
会成为可被监督的组织?
戴上魔戒的祕书长
跟我一样热爱排球、关心台湾体育环境的读者们,看到这里一定觉得,中华排协的祕书长
几乎握有台湾排球圈的大半权力。选手们为了能够入选国家代表队,只能听命于中华排协
,不得反抗。委以重任的国家代表队总教练,也只是中华排协于国家代表队选拔委员会中
的其中一员而已,无绝对的权力选择适合搭配的队员,却要百分之百承担最终的输赢成败
。
一旦中华排协与祕书长戴上权力魔戒,无论人民如何要求注重选手、提升体育环境与水准
,他们都不动如山,下一次还是同一批人继续掌权。他们得到权力的方式,本身就不具“
民主精神”,更没有任何机制可以监督他们,以示负责。
现在,得把魔戒从他们手中摘下,重新建立一套由下而上,可监督、可咎责的人事制度。
人事汰旧换新,组织政策随着时代与时俱进,台湾的排球才能进入下一个美好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