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主文:
被检举人 myange1 帐号更改为 MYANGE1 。
判决主文:
就检举人之检举事宜,因帐号相似而造成检举人被警局通知、被其他看板水桶
足以认定影响检举人之使用权利,又检举人所持有之帐号myangel上站次数达三
千多次,因此判决予以更改被检举人所持有之帐号myange1更改为MYANGE1,以
保障使用者两造之使用权利。
实习法务站长 LLsolo
※ 引述《myangel (是L,不是1)》之铭言: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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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检 举 人︰myangel
: ψ 被检举人︰myange1
: ψ 检举事由︰被检举人与检举人ID过于相似,发生被检举人被告、违反版规惩处
: 但警政单位、版主误认为是检举人的情况
: ψ 检举说明︰1. 103年11月被检举人被告妨害名誉,台北市刑大误认ID而通知我
: 到案说明。
: 2. 104年3月14日被检举人在fitness版被版主禁水桶,但版主误禁
: 检举人。
: 检举人使用本ID已经10年,近期发现被检举人疑似有诸多争议发文
: /发言,但有关单位、管理者容易只以目视情况,误认ID,对检举
: 人造成困扰,且l与1在BBS系统确实难以区分,敬请站务人员协助
: 处理。
: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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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