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有不明人士擅自修改讨论文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15-02-15 19:07:15
判决主文:
检举人之检举驳回。
判决理由:
该内容非本版所管辖之事务,予以驳回。
实习法务站长 LLsolo
※ 引述《pleasetoyou (pleasetoyou)》之铭言:
: (检举水球或信件违规,应将证据由个人信箱直接转录至本看板,并不得为任何编辑。
: 并请变更其标题与检举文一致。违反规定者得驳回之。详情请见置底文检举规范。
: 另,检举点歌违规请附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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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ψ 检 举 人︰pleasetoyou
: ψ 被检举人︰不明人士
: ψ 检举事由︰擅自更改讨论文
: ψ 检举说明︰误导板友,以及侵害原po的发表权,这样涉及伪造文书
: ψ 所附证据︰若为信件水球证据,请记得直接自信箱转录至本板,
: 转录后得事后删除涉及隐私及个资之文字.
: ╰═════════════════════════════════╯
: *上述资讯请填载明确,秉实详述,充分真实,否则
: \不予受理。*
: PTT站主这样不对喔,开玩笑也要有限度,人的忍耐是有限度
: 我的文章哪里扯到违反版规,请说明理由
: 如果导致别人误解,这样不对喔
: 请尊重言论自由,不要把大家当白痴
: 就像yahoo知识库,明明是错误,还明知故犯
: 一看就是有人在搞怪,这样下去,网络言论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 甚至是伪造文书
: 请站主正面面对这问题
: 因为还干涉到毁谤罪
: 可以借镜Beauty版
: 随着ptt人数越来越多,这种乱象越来越常见
: 以前很多人都找警察解决
: 现在更是防不胜防
: 请重视网络发言,不要只是管我发表文章
: 慎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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