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depravity之判决

楼主: york463   2015-01-10 23:25:57
以下举出‘事证’来陈述,而不是纯以对方的言语断章取义做出自以为是的推论。
http://ppt.cc/W73Y
上面这个连结是depravity水桶我后寄到我站内信箱的信件,
应该可以很清楚看到我在salary版的首po时间是昨晚23:21,
再看下面这两个连结-
http://ppt.cc/nMyL
http://ppt.cc/jx56 (如果看不清楚那三张图的内容可以把浏览器放到最大)
很清楚的可以看到我刚把文章打完,再发出去前,也就是23:18分时先po给我朋友看,
问他还可以吧,他贴了张谢谢的图给我后,我在23:20问他有没有讲错的地方边po文,
于23:23分通知他我po了。
如果文章不是我打的,我怎会在23:21分前,也就是23:18分时就可以printscreen给对
方看呢?若以上证据法务长有任何需要再进一步提供的我都很乐意配合。
除此之外,‘我是当事人,没有权限所以借朋友帐号代PO。’这句话是有可能误解为
别人登入我的york463帐号写文章,我承认我没表达好。
但如果换成‘A没法说话所以借B的嘴代陈述’,
讲话的是A还是B呢?
是B,而真正打这篇文章的的确也是我本人。
在depravity未经过我同意把我寄给他的那几封信放到这个版当证据的那几篇,
LINE对话纪录图片的左上角都有对方英文名,没经过后制处理,
在depravity这个惹议的行为下却碰巧也证明了对方姓SHAW,而我在几年前
于PTT注册时登记的姓名就是姓蔡,所以我附的那几张LINE的对话图说出‘我PO了’
的那个人绝对是我不会是对方。
在事证明确的情况下,回应depravity推论‘我不在被他水桶的第一时间抗辩所以我绝对
有把帐密给别人用’这件事。我第一时间会问你哪里有规定是因为好奇,后来我看到你
在生活法律版有把条文PO出来就想说算了,虽然我没做但也懒得花时间举证跟你争,水桶
应该只是不能在生活法律版po文。结果你还回呛我说来不及了你要检举我,
当下一把无名火上来才决定花时间跟你周旋到底。
我PO那篇文章用意是想帮朋友寻求帮助,而PTT立这个不能借帐号给别人用的规定用意应
该是担心别人用来做非法或有攻击性的事,但我那篇文章只是在求助。所以虽然我在不知
道规定的情况下打了一句会让你误会我把帐密借人的话,但你其实可以考量文章没有争议
性,把我劣退后发信警告我这是不符合站规的就好,偏偏要水桶一年再加检举。
而且我举出事证站内信给你你也不看不想。
这个行为就像是你看到一个外国人拿着菸蒂走出一间餐厅,你去拍他照说不能在室内抽菸
,他问你台湾为什么不行,他不知道这个规定,
而你还因为他问你为什么不行而认为他在CHALLENGE你而跑去警局告发他,
最后他还得花很多时间找事证出来告诉你他其实没有抽。
学法律的专业其实可以用在更罪证确凿又更有意义的地方不是吗?
※ 引述《depravity (沉沦)》之铭言:
: ※ 引述《york463 ()》之铭言:
: : 注意:仅有相关当事人(案件检举人、被检举人)有申诉权限。
: : PttLifeLaw 板申诉改隶 pttlaw 板管辖
: : 1.申诉人ID:york463
: : 2.此申诉案件相关资讯︰
: : (a)作出判决者:depravity
: : (b)文章编号:#1Kh_JPI2
: : 3.欲申诉之判决︰
: : 水桶一年
: : 4.不服理由︰
: : 本人po这篇文章一开始认为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打这篇文章会让版友觉得没诚意,
: : 所以在文章一开始说明‘我是当事人,没有权限所以借朋友帐号代PO’,
: : 但其实我要表达的意思与真正的情况是以当事人的口吻来叙述,
: : 而文章确实也是我自己york463本人登录自己的帐号打的。
: : http://ppt.cc/nMyL
: : http://ppt.cc/jx56
: : 以上两个连结是我与当事者讨论完后,打完文章先给他看再po出来的证明。
: : 因此,我实际上并没有出借我的帐号给任何人,没有违反站规,希望能撤销惩处及
: : depravity在#1Kh_ef8L的检举,谢谢!
: : BTW,以下条款是depravity自己在退我文章的那篇PO的规定,内容并没有水桶一年这
: : 个刑度,而且即使他一开始误会我借别人帐号,也只是初犯,
: : 按照处罚条例也只有3个月而已。
: : 一、使用者条款
: : 4、使用者帐号、密码及安全
: : 在本站完成注册后,您将会有一组帐号以及密码。维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
: : 是您的责任;使用该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一切行动,您将负完全的责任。
: : 同时帐号不得移转、出借,或与他人共用。
: : 二、共用帐号禁止条例
: : 4. 处罚
: : 若调查结果发现,确有共用帐号之实者,砍除共用之帐号,初犯者本尊停
: : 权三个月,时间到请自己至ID_Problem请求复权,累犯者本尊砍帐号。
: 一.说明判决一年水桶之理由
: 其所违反之规定为
: 11.有关于非生活法律问题、他版事务纷争、滥用公告、张贴广告、脏话、不雅话语
(?
: 但不限于猥亵、诅咒、骂人话语),政治文、违反PTT站规以及违反板规或经警告后

: 再次不听劝之文章,经版主审视过依情节轻重会给予警告、删文、水桶、劣文等处
分?
: 借用帐号处法为 初犯为停权三个月再犯为删除帐号
: 依申诉人所述初犯之三个月乃为全站停权,那于看板水桶三个月不就等于没有惩罚

: 所以在看板为规方面三个月显然是一个不合理且没意义的处罚,那究竟怎样刑度适

: ?本人考量为水桶内设快速件为日、月、年,在三个月不适合的情况下,那往上一

: 单味呢?如果以最小数量来说一年有点长又不会太长,同时亦不禁止“真当是人”

: 自己帐号发问[注本板不限制发文与上站次数]专门为了问问题而来,怕被知道特地

: 请一个分身都允许,故认为这期限是个洽当的。
: 其次附带说明以下引ID_Multi多重障号管理办法所述
: 申请限制:
: 每个板每周最多只能提出五件申请案,请板主与组长们多多利用沟通
: 管道以及板务行政惩处。
: 此一刑度原本为仅打算于板务处理之刑度(不想占用仅有的五次名额)
: 而后当事人不服遂本人认定其希望油站方行更适处份
: 故依站规进行借(共)用帐号之举发
: 如法务站长认为再除却板务处份又检举且被站方处份情况下一年过长
: 则请法务站长另做超过三个月低于一年之更适判决
: 二.说明其乃为借帐号而非其所辩称之理由
: 其来信第一封内容为[见证据一]
: "请问版规哪里有写不能借帐号? 而且哪里有写水桶一年?"
: 在此其并未否认借帐号 乃为不服水桶期限
: 第二封信内容为[见证据二]
: "我看到了,sorry"
: 这则承认借帐号之事实
: 而此时本人告知此时已来不及本人已依站规提出举发
: 进而收到第三封信[见证据三]
: "文章是我打的,我怕版友们觉得不是本人没诚意才说是代PO,
: http://ppt.cc/P0Kw
: 好笑,你好有正义感我好佩服"
: 其说词开始大转变故本人认为不可采
: 理由为:若为此第一时间反应即会做此抗辩而非抗辩板规没说不能借帐号PO文
: 故其前两封之不否认与承认说"SORRY"方为可信
: 此外第四封信[见证据四]
: "http://ppt.cc/Lc7S
: 自己去收拾你的检举烂摊子,还有我在LAW版被你桶的处份自己看怎么办
: 如果我被砍帐号考虑提告,我已经事先给你过修正机会了
: 就像上礼拜有个男的酒驾找老婆来顶罪一样,
: 事实是谁的就是谁犯罪,
: 我承认我跟老婆一样讲说是我PO的,但其实不是也举证了"
: 看来已达为了避免被砍帐号甚至出言恐吓且语无伦次之承度
: [老实说我看不出前两行与后三行之相关且已经荒到连板名都打错]
: 此情况常见于确实做了确不知道怎么办又不愿意接受后果之行为表现
: 综上四篇 本人认为其借帐号乃为事实,本人原始处罚并无错误
: 但同前述所言如若经站规停权三个月后,法务站长认为于板务上并处一年水桶过重

: 则请法务站长另坐超过三个月以上之水桶之更视判决,个人建议为半年。
: 理由一为低于三个月以含在停权中则当事人并无受到板务处份
: 理由二为半年为水桶实质三个月此期限洽与停权期和本板普通状况首次违规相同
: 另外如若法务站长认为其借人帐号为发问法律问题情有可原
: 可法外施恩指于板务处理不移送多重帐号,则本人愿意尊重与认同此决定
: 但希望维持于板务上一年之水桶(当然要改判更长亦可)
: 毕竟违反使用者条款情节重大本不应轻容。
: 最后请法务站长判决时不用理会其提告恐吓
: 本板板主皆靠跑法院吃饭并不在乎顺路之事
: 亦有能力应付不会因此需要求助与陷入恐慌
: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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