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 Myth0830以分身ID散布黑函,影响罢免连署

楼主: AbyssCube (Q我看泰国板黑函真相)   2014-12-08 17:20:34
证据三:MouriRan发送之信件内容 https://db.tt/q9tZKUSx
https://db.tt/EQkaxGhr
该信件不实之处:
1.我在泰国板从未发过广告文,板主群如何因为例行砍文得罪我?
我在泰国板被水桶的原因,并非ETMiKi造谣的广告文,
而是:(1)公开站内信内容
(2)签名档行贿板主
(3)聚众闹板
#1KOvBaIJ (Thailand) a386036 □ [公告] 劣退水桶公告
http://www.ptt.cc/bbs/Thailand/M.1415811812.A.493.html
且此罚则已由小组长要求改判。
#1KWbse47 (L_GlobalView) SES R: [说明] 泰国板水桶劣文部分
http://www.ptt.cc/bbs/L_GlobalView/M.1417829800.A.107.html
2.我并没有打着民主旗号煽动群众罢免板主。
若板主群执行板务若无任何不妥之处,
我理应孤掌难鸣,又如何在泰国板及组务板上引起其他板友的共鸣?
反观板主群片面删除板务讨论文,禁止板友发文讨论板务,
这样就是民主吗?
3.两位板主的罢免原因皆为板务处理程序有重大瑕疵,
并非MouriRan信中所说的,
要求小组长因为另一个板主放任不管,就一次罢免两个板主。
罢免原因属看板公众事务,且已取得组务审核通过。
#1KWSglEm (L_GlobalView) SES □ [审核] 泰国板主罢免申请
http://www.ptt.cc/bbs/L_GlobalView/M.1417792175.A.3B0.html
另外,
据Myth0830表示,板务皆是a3860036与其共同讨论后做出的决定。
#1KJX4aI8 (L_GlobalView)
http://www.ptt.cc/bbs/L_GlobalView/M.1414402340.A.488.html
既然两位板主共同决定公告限制板友不得于泰国板发文讨论板务,
即共同违反站规〈PTT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四章第26条,
我认为按照程序申请罢免违反站规的板主并无不妥。
4.我的主要工作为台湾公司委派至泰国的行政人员,
并非MouriRan信中所说的专职代购泰国商品。
况且我的职业与泰国板板务有何关连?板主群不应以职业为由影响连署。
泰国板板主Myth0830 = 黑函信件作者 ETMiKi = 黑函信件作者 MouriRan
以不实信件影响及毁谤本人声誉
并导致使用者以与罢免原因无关的理由反对罢免。
http://ppt.cc/sb7v
http://ppt.cc/w2JB
依〈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二编-第一章-第六条-二-(一)
“利用水球、交谈或信件,从事下列行为者:
1、内容有毁谤、侮辱、谩骂他人之情形。”
提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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