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qqlove520非板主却误用版规私信强迫改文

楼主: LLsolo (键盘法官)   2014-11-08 13:10:05
判决主文:
检举人之检举驳回。
判决理由:
1. 按‘以超过一定数量之水球或信件,妨碍他人正常使用。’属其他违规行为,
此于使用者违规及申诉处理规则第六条第二项第一款定有明文。此为本站站
规为保护使用者使用本站服务时,免受其他使用者水球、信件骚扰之规定。
另依本板早期判决先例( #14xM0aHS 案判决):若当事人以明示拒绝和他人通
信、对话、对谈,(以水球或信件告知不欲与其对话或以加入坏人名单作
为判断基础),之后若行为人再继续以信件或水球、对谈即可该当之该款之
骚扰行为。
2. 本案中所检附之证据资料,并没有明示拒绝继续来信,并且两造仍持续对话
并不符合本版所谓骚扰之定义。又信件中并无任何辱骂相关字词,信件违规
部分并无任何符合违规之相关构成要件。
3. 本案中,两造对于该版之使用意见上有所冲突,各版之纷争鹰由各版版主处
理,又该版版主已表明并无使用上之违规,因此两造仍对于彼此意见有所冲
突,可将其设入坏人名单,以避免纷争。
申诉救济:
如不服本判决,得表明理由,至 Pttlaw 板发文申诉。
实习法务 LLs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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