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amaya3板友警告一次 及 板规释疑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4:31:12
前两我人比较忙,所以先锁文。
经GameGyu板友检举mamaya3板友违反板规β.5受理,
原文 #1ODa9WG_ 已公告要求双方打住未果,mamaya3板友最后的修文部分裁定警告一次。
β.5 发表时将私人恩怨写入文章中,或于文章中嘲讽挑衅特殊群体或人物者,
经当事人检举且板主认定后情节轻微者原文禁回并计警告一支,情节严重者原文
删除,水桶7日。
(由于本板规限定要经当事人检举,故会列上检举人ID)
另,mamaya3板友要求板务解释新闻/情报文规定要求附上原文连结的原因,
故在这边作出解释。
首先我想这条板规的出发点很简单,最重要的就是避免窜改或过度解读原文内容,
必须提供原出处供其他板友解释,最起码也是给你的情报/新闻一个基本的依据。
也代表这并非是你自己信口开河,确实有一些人提出了这样的说法。
我想大部分的板友都生活在台湾,
我们也都知道新闻其实也包含了很多记者媒体有意或无意的引导,其中也常有错漏,
引用原文只是代表这则消息的立论基础,同时也让人想提出反论时知道该从哪里反起,
也提供所有读到这篇文章的人,在相信与否间有个依据,
绝对不是有了原文出处就代表这是不容置啄的铁证,也没有过这样的说法。
而在板务上,原则上不可能禁止板友去对一篇文章/一则消息提出异议,
不然那与一言堂有何分别?那两篇文章从不同的消息渠道作出南辕北辙的结论时该如何?
如果有人为反而反、无理取闹,提出检举我也会裁量后作出判决是否越界,
但讨论本来就难免有不同的观点、不同的想法、不同的立场,不然何论之有?
那或许有些人会问,反论跟造谣的界线在哪里呢?
板务要裁定造谣,那么一定也要有不容篡改的真实作为参照,
如果今天有人说“某厂牌的VR头盔内建微波炉,会让你大脑烤焦。”
由于大部分的头盔都曾有人拆解,并且这种说法影响非常严重,
除非拿得出真的头盔内有内建微波炉的证据,不然就会以造谣做处置。
当然,在一些事情上我确实有自己的立场没错,
但我一直以来抱持着能不干涉讨论就不干涉讨论的立场希望尽可能不要动到板主职权,
能自由讨论VR产品、产业的地方本来就不多了,轻易抹杀任何一种立场也非我所愿。
我想了很久还是做出这样的判决,希望大家能在讨论之余仍能保持对事不对人。
板主 ZMTL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4:36:00
疑问 你说你看不懂财报 所以你把GameGyu的财报贴文当作合理辩论依据 我不认为是恰当判决以我的看法 他只是贴了简易财报要规避造谣之实 而你自承看不懂 为何可以判断是两方辩论都与理有据的情况?另外你只希望双方辩论打住 并非直接要求 为何可以下罚则?如我的言论有嘲讽之时 那他骂金管会笨蛋我是否可以申诉?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4:58:00
我看不懂,所以我不会去判断这是否是合理证据,只会判断这并不构成他无事生非。另外,罚则并非基于我要求双方打住却继续讨论,而在于你的用词确实涉及到人身攻击,公告本意是因为我没及时处置,在此之前的我不打算深究,但公告后的部分我就得处理了。β.5板规要求当事人检举,如果您是金管会的成员,可以提出。基本上,我个人也不会尽信任何媒体之言,除非是一眼可见无庸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5:02:00
人身攻击是哪一句? 缺乏认知吗? 我会讲那句是基于他一直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5:02:00
置疑的事实,不然我都不会以此为“真实”裁定异议是造谣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5:05:00
我不会用板规判你造谣,至于其他板友怎么看你是另回事另外如果有人能举出非常确切google不可能获利一兆的反论证据的话可能就会,看多确切基本上我文中有举例,我会判造谣的大概就是说头盔会杀人这种程度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5:07:00
所以我贴的vive高毛利 高获利的连结报导 不够确切?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5:07:00
另外回应人身攻击的部份,我主观认定“跟你不需要做正常的论点讨论”,可以跟组务上诉。基本上我个人对所有的媒体报导都不会尽信,也不会做为判决依据,除非还有其它佐证。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5:08:00
那是依据 前面ManInBlack版友说的小孩吵架的形容 还是我可以申诉该版友?另外如果连结内容看不懂 与没附连结的说词 是否都不构成造谣?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5:10:00
但你那句有指名对象啊... 而且我已经先公告对该片制止过了。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5:10:00
我所谓的正常论点讨论是基于双方连结的资料作辩论 但直接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5:11:00
拿对方媒体的可信度作文章 算正常论点讨论?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5:11:00
应该说,连结内容跟内文“是否完全无关”我会判断。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5:12:00
回文说看到小孩吵架就不算是指定对象? 因为没用主词?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5:12:00
资料的可信度本来就是讨论的一环,不然随便拿地方小报的XX说法是否就不容其他人作出质疑?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5:13:00
我认为并非全然无关我就不会判无关,我认为全然无关我就会判无关,对,这是我自由心证的部分。另外,我前面已经说了,这种擦边的言论本来我不会主动处置,这次会处置就是我已经公告了,还是没有停止,外加有人检举。有意见可以至组务上诉,其他的我觉得我讲的很清楚了。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5:17:00
所以每篇文章我都可以学他说媒体不可信这样 因为都算讨论讨论有分层次高低 我不想看到别人辩不过都要拉到这层来因为这就不是正常的讨论方式 而且他后面钓鱼意图明显 我也早就提过了 既然你认为这样风气适合这个版 就这样吧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16-11-29 16:24:00
别这样 让我们继续关心vr 新闻 多贴一点新闻吧 超干的VLC 推出 360拨放器 这蛮重要的看哪家 先成为360播放的主流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6:40:00
贴正面消息就会被攻击 还会被警告 谁要啊^^
作者: ManInBlack (阿阙)   2016-11-29 16:57:00
随便申诉啊 看推文快笑死XDDD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7:07:00
版主不给我申诉呢 块陶啊~
作者: ManInBlack (阿阙)   2016-11-29 17:35:00
烦请移驾群组板 如果版主可以随便不让人申诉也太扯了还是要重申 我说的"小孩"是形容"吵架"这个行为我认为在你提出"层次越来越低"之后我这样形容算是合理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7:40:00
我也觉得我的形容合理 不过都是版主自由心证了 一切他说了算 所以我才说块陶啊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16-11-29 17:41:00
其实我觉得笔战 也没差 版主可以松一点 人已经够少的了热闹一下也很好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7:46:00
在这边也发了二十来篇 也该回reddit看一些正常讨论了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16-11-29 17:47:00
上面那篇 回文可能坏掉的 阿里巴巴那篇 砍一砍吧那看起来像是 时间差错误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8:15:00
我不受理申诉,但我有说有事可以洽询组务版。我也不想判,但该处理还是要处理不然未来我要怎么处理。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18:31:00
他的不想判 我的却要处理 之前最后回文他都在贴不相干的财报 对应你说不懂财经 所以都自由心证 还真是天衣无缝现在对判决根本生气不起来 只觉得很滑稽
楼主: ZMTL (夜风/潇湘 VR板已经开板!)   2016-11-29 19:11:00
我是不想判你这个,不然我不用思考两天才作出判决。算了,多说无益。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29 20:29:00
就因为你不判他 我才继续回 结果申诉没用 只能回文下去接下来反被告后再申诉都不受理 无论公告前后 你好像完全不给我申诉的时间点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说不要那么囉嗦..)   2016-11-30 08:10:00
看来似乎是板规中对于人身攻击是“经当事人检举”的关系?所以从该文章看起来,这次算是苦主上钩了吧..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30 09:53:00
我倒觉得是版主上勾了 大家都知道要怎么玩这个版了 XD
作者: laikyo (六元)   2016-11-30 11:53:00
感觉ma虽小 @@
作者: Tunie (兔妮)   2016-11-30 14:13:00
版主,前几篇有个内文完全像是贴错版的文章,求处理
作者: ManInBlack (阿阙)   2016-11-30 14:37:00
申诉没有人在原版申诉的吧... 去组务也没回吗?
作者: Brown1010 (0W0)   2016-11-30 16:02:00
苦主应该学楼上那样去硬拗什么做小孩般的讨论是形容词或是什么针对两个人不算指名道姓之类的就没事了
作者: zebb   2016-11-30 17:14:00
看了看原文,针对讨论的内容而言,GG确实在避重就轻的跳针,ma的论点较清楚有逻辑,内容方面我认同ma。但就双方的口气而言,确实后面ma的PH值有下降,我想是被GG闪烁其词的讨论方式气到了吧,不过其实也没有很严重啦,只能说ma修行还不够被激到了,反被检举,应该超闷 XD还是希望ma不要不爽,玩VR的孩子不会变坏...多帮忙转VR新闻让大家开眼界,有道是“别跟猪打架”(嗯?我会不会被检举?我只是突然想到个俚语...)
作者: nfsong (圖書館我來了)   2016-11-30 18:00:00
真理不辩不明 我自己是蛮喜欢看笔战结果的 (逃.....)看到大大 笔战更兴奋...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1-30 18:34:00
我是不会生气拉 看到这么多人看不下去出来讲话 倒底变谁难堪也很清楚 既然我的申诉版主直接驳回 只针对我做处置的意图明显... 算了 再说下去也许连水桶都出来 不过先帮我的m文解开好吗 在版上讲那么多 还不如多发跳针文https://goo.gl/oHIWln 你要不要看一下判例本版已经不只一位网友提到他的言论多以跳针 避重就轻的方式做非正常辩论 我提出我对于他的论战方式提出客观看法难道有错? 另外就以一开始的论点来说好了 假设这边是林书豪版 然后有人每次看到球队输球 就开始说是林书豪打太烂刻意造成该版版有不快 这可是可以水桶的 对比htc亏钱 就在宣扬Vive做不好等言论 刻意唱反调方式引人不悦的意图明显然后送了警告 他会怎么继续呢? 开始在我的推文后追加推文要等我回话 再次检举就可以送我水桶 请问这是不是逼人离版出走的好方式呢?该文后段他连续贴无意义的财报(无意义的原因是我已经贴完整版 他贴的简略版在资讯上没有任何新意) 诱我回应你都不处理了 之后他依然可以如此在我发文的任何地方刷存在感这也是我一开始针对γ.2板规做申诉的原因 结果你竟然用看不懂财报否决 一开始我还不想明讲你自承的财金知识 但后来你的判决用词 让人觉得偏颇 我也没什么好保留的公告一开始说言论没问题 后来判决下来又改口说双方都已擦边 还跟我说要申诉才受理 之后重新申诉 直接写驳回 说是公告前的都不算 这算什么浮动标准的说明? 整人吗?现在又把所有事情要推到上头去不管 态度让人心寒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风炭)   2016-12-01 09:08:00
版主你这样只会让他钓鱼钓到爽
作者: skychy (就跟你说不要那么囉嗦..)   2016-12-01 15:52:00
楼上,就是这样游走规则边缘才会被叫做钓鱼啊从某些层面上来看,板主是最无辜的吧.. 还得去被迫当黑脸
作者: ManInBlack (阿阙)   2016-12-01 17:53:00
对判决不服还不往上层申诉是抖M吗@_@
作者: mamaya3 (mamaya)   2016-12-01 19:25:00
所以什么时候要把我的文章解M? 大家都看的出在跳针 钓鱼就版主看不出来 不要说我 版友服不服从推文自然可以看出我是不知道他是边钓鱼边求你下判决花了多久时间 搞得你处理人身攻击变得这么严 对闹版又这么松 我也把话说明 你不想改判 我也不想往上申诉 在这边发文是要让版上人知道你的判决是否合宜另外你驳回的是我对该版友的申诉 是加判不是改判如果我理由正当 咄咄逼人的语气的呈诉就不能当之参考?不过 你一意孤行无所谓 VR版的风气容忍跳针也ok 先把我的投稿解m 奖金也还你 你不愿认真思考其他人的声音 我也不愿为此版奉献任何心力如果版主会为这判例作思考执法合宜或否 我相信是无辜的但到现在为止 没看过对这方面有任何表示 甚至连讨论也不想回应 推给上层的一击脱离 怎么不让人心寒
作者: afalcon   2016-12-02 06:47:00
这个案例中,文章作者要收回文章,应该考虑一下尊重作者。
作者: kira925 (1 2 3 4 疾风炭)   2016-12-02 07:27:00
@版主 他想要把原文通通清掉你也挡不住 一堆空白文也只是欺骗自己我以前M过很多文章而已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6-12-19 09:47:00
没有vr的人上来参观一下,确看到这个!!!!社会真悲哀玩个游戏还要吵架? 开心的时间阿......不过倒是很好奇,现在年轻人会上街头的都是当过管理阶层还是都是当自己是被管理的?有言;;;换个位置换个脑袋,到底本案是 当版主后变了?还是没当版主的可以大名大放 完美主义?让我想起很多政党 完全说谎 台上台下两个样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