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板友回复,我是原Po太太。想要增加一些说明再听取板友意见,或可否指示是否有律
师可以资询。
因为姊姊的病况紧急,但不到病危,只是需要有家人照顾,但姊姊在美只有先生一人陪伴
同时还要上班,因此希望妈妈可以比原订时间提早出发前往帮忙。才导致有了ESTA还需要
临时改办B2的情况。
若我们取得姊姊在美的医疗证明,是否应该提出作为妈妈申请签证时的辅助资料。又,陪
伴在美亲属就医是否符合医疗签证的范畴,有没有板友有经验可以分享?先谢谢大家。
※ 引述《coocooann (coocooann)》之铭言:
: 我岳母原本已经办好了ESTA 预计三月初来帮我老婆的姊姊坐月子
: 但前两天她姊临时身体出了点状况
: 我们在讨论是不是要帮我岳母改办B2请她提早来帮忙
: 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申请B2会有风险吗?
: 先感谢版友们帮忙提供点想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