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想请教关于申请J1时,签证效期的问题
小弟我今年预计以公费身分开始就读PhD,目前已收到DS-2019,有效期限是3年。如果没记错的话,只要有持续注册,OISS便可持续帮忙更新。
由于本次为第一次申请J1,在填写DS-160时,有项问题为预计停留时间,想问该项就是J1的签证效期吗?还是AIT会再另行决定?
若该项即是签证效期的话,是否只能依照现行DS-2019填3年,更新DS-2019后再续签,或是可以这次就填整个PhD预计的时间(5年),会不会被面试官认为不符现有DS-2019而被拒签?
目前有询问过一位刚回国的学长,他当初是直接申请5年,但他表示不确定规定是否有变动,因此想问版上是否有近几年申请的前辈,能帮小弟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