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想请问我目前状况怎么样的策略会比较好
我的STEM OPT已于今年7/22到期,目前公司已经安排转往加拿大办公室
而我人目前仍利用60天的grace period留在美国,等待加拿大签证办好
(美国工作处于unpaid leave状态)
但就在上周五,公司通知今年H1B lottery第二轮中签,所以有可能不需要转办公室了
查过一些资料后,似乎现在状况仍可以选择走COS或consular notification
所以想问一下以下认知是否正确
1. 若想留在美国,我现在在grace period依然符合cap-gap,所以可以在公司申请H1B
后用receipt将I20延长到9/30,如此可以让我合法待在美国,顺利的话10/1 H1B生效
后我可以继续工作
2. 若回台湾则是等H1B approve后,再到AIT申请H1B,然后入境美国后恢复工作。
想问若是选择回台湾办的话可能的timeline会是如何?
因为公司会丢premium process,若能顺利约到appointment的话
是否有机会10初回美国开始工作?
本来是想若能留美国就尽量不要离开,但若timeline不会差太多的话趁机会台湾一下
好像也是不错的选择,只是不确定会不会增加其他未知的风险
谢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