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的回复~~
应该会选择女友等我到12回来再结婚一起去,
但这样想请问:
(1) 可以跟学校先拿I-20回来再登记吗?
I-20上有个issued date时间比登记时间早会有问题吗?
(2) 登记结婚时间跟去面试F2签证时间很近(可能只有一两个礼拜),
会被怀疑是假结婚吗?
※ 引述《xiexxiexxiex》之铭言:
: 大家好,第一次发文有不当处请见谅。
: 背景简介:
: 目前我有幸拿到2018fall的博士班录取,也拿到I-20准备办理F1签证。
: 但因为习俗原因(12月前无法结婚)不能与女友先结婚她再以F2签证和我一起去美国。
: 爬文后发现她是高危险群(无收入、无财产、适婚单身女)。
: 想到的做法有:
: (1) 她先拿ESTA跟我一起八月出发待三个月(但超怕她在美国被原机遣返),
: 十一月先回台湾等我十二月(圣诞假期)回来结婚后再以F2签证跟我回去。
: (2) 她去办理B2签证,但感觉拒签机率超大...
: (3) 她先在台湾等到我十二月回来后结婚再以F2签证跟我一起去。
: 主要问题是:
: 1. 以上哪个做法比较可行呢?
: 2. 因为第一年没有奖学金,F2签证会需要独立的财力证明吗?
: 感谢大家耐心的看完以及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