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刚收到律师弄好准备签名申请H1B的文件,
在校阅的时候我发现律师在I-129(page 3)上把我所有填国籍或是护照发放国全部写成“
China”,
律师说他们没办法直接填“Taiwan”,
顶多填Taiwan (Republic of China),
但很多格不能填括号或是任何标点符号,
所以能妥协的最后只能填China。
我越过帮我准备文件的律师直接找她主管理论,
因为我护照、I-20和任何正式移民文件通通写Taiwan,觉得没有理由不能写Taiwan,即使
不能写,改写China也根本没办法和我的文件match,
律师说等USCIS退回来再改或是直接用手写,
我自己觉得律师给我的回答有点瞎,
去年给同个律师file的朋友反应一下马上就改了,
请问我应该就直接自己改吗?
还是我就尊重律师的专业?
还是今年在政策上有什么特别的变化我没有follow到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