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使用L签证在加拿大工作, 抽到今年的 H1-B 也被approved了,
但是目前我已经不再这公司工作了, 想请问我该怎么保留 H1-B 并做 transfer ?
原雇主说在10月初前不撤销 H1-B, 但预计会发生下面三种状况:
(1) 原雇主在10月初前不撤销H1-B且我在十月前找到新雇主, 是否我只要十月前回AIT盖
章, 然后十月一号回美国之后再做 H1-B的 transfer, 就可以保留H1-B ?
(2) 原雇主在10月初前不撤销H1-B但我在十月前找不到新雇主, 是否我依旧十月前要回
AIT盖章, 然后我会有 60 days 的 grace period 让我继续找新雇主吗?
(3) 原雇主在十月前撤销我的 H1-B, 那我就算之后找到新雇主, 这个 H1-B 是否就无效
了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