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2014年下半年到美国念一年书
于2015年七月开始OPT
今年六月底得知H1B没抽到
所以工作做到OPT最后一天7/4
之后利用60天的grace period
在美国逗留到九月初才回台湾
目前计划这个月底用旅游签证回去
在美国境内处理好学校注册的事
原本打算等旅游签90天快到前回台湾
之后再用F1入境
但之后有看到网络及这个版的文章
提到可以去加拿大或墨西哥出境之后
再用F1返回美国这样比较省时省钱
所以小弟有以下问题:
第一:ESTA有提到要“持有返程机票以及足够资金供在美期间支出”
"足够资金"是要怎么证明??
另外,小弟预计买张回台湾机票再入境美国后取消该机票
现在都是电子机票那我要怎么证明?
第二:因为F1要到2019才过期,我看上面有学校名称
所以我只要申请同一间拿到I-20后
就可以出境后用原本的F1入境而不用回台湾重办?
那如果改申请别间就一定得回台湾一趟重办而不能再给处理?
第三:看AIT网站上有说"旅客在美期间亦不得改变其身份"
那我还可以在这段时间申请学校拿I-20吗
第四:有大概需要待在加墨几天在返美比较好吗
最后问一个关于驾照的问题 不晓得是否能在此问
今年二月底因为钱包不见连带驾照也不见
所以跑去DMV办补发(当时离OPT到期还有将近五个月的时间)
结果拖超过60天都没收到
打电话去问 说(电话询问)当时OPT已经剩不到60天所以不给我
目前已经回台三个多月
想问之后回去能够用旅游签证(假设有给90天)申请补发吗
以上几个问题希望能有人愿意解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