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是受雇于一家台湾公司,但平时都长期派驻在中国工作。
上礼拜被主管告知未来要将我派驻到美国去,但由于公司在美国只是一个Office,
加上并不确定需要我在美国多久,所以公司没办法帮我办 H1b 签证,只能用ESTA前往。
我想请问一下各位,
如果使用 ESTA 规律入境美国是否会被认为是在美工作?
(主管要我定期在美国待3个月,回台湾 10天,然后再回美国3个月,再回台湾10天,以此类推)
我目前准备了以下资料,以防海关人员问我:
1) 美国客户要求出差开会的正式邮件
2) 自己准备的工作排程跟内容
3) 薪资单(证明我受雇于台湾公司)
4) 名片(印有中国地址及电话)
5) 回程机票
这样入境会有问题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