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 长时间不在美国 如何维持身分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6-10-28 04:58:44
※ 引述《bmp212 (BMP)》之铭言:
: 这个问题想询问大家
: 在台湾或者其他国家
: 受雇于美国公司
: 这个报税的问题
: 爬文大家已经讨论不能用payroll
: 公司老板说用contractor的名目报税
: 这样子人在国外受雇于美国公司的contractor
: 会不会被美国IRS认定是非法工作
不会,美国劳工部的政策是没有工作权的人不能影响美国的就业市场条件。
https://www.foreignlaborcert.doleta.gov/hiring.cfm
美国企业以员工名义聘请海外人士于海外工作,需要注意当地的劳动法规
http://www.bullivant.com/Hiring-Foreign-Workers
: 如果会 还是要寻求其他名目来报
: 这问题其实也很重要
: 不小心踩到IRS的红线
: 以后就别想去美国旅游了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铭言:
: : 当然不可以,因为这是跟美国人抢工作。
: : 不一样。这种人力外包的操作方式是 B2B,美国企业对印度企业,印度企业再发
: : 薪水给印度员工,跟美国企业直接发薪水给印度员工不同。
: : 回过头来说,如果原PO的老板愿意把钱先给国外合作的单位,再由国外单位发放
: : ,就没问题。总之原PO不能“直接”领美国薪水,要变成间接方式。
: : PayPal这边的确可能有漏洞,但 IRS往往扩张解释,他不爽找上门你要跟他告。
: : 逻辑不通,越来越多人这样做不代表这种作法就具有正当性,适法性和多少人这
: : 样做并没有逻辑关系,总之没被抓到就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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