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 长时间不在美国 如何维持身分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6-05-30 03:43:59
※ 引述《lihohsin (新)》之铭言:
: 人在境外领美国薪水为什么不可以?
当然不可以,因为这是跟美国人抢工作。
: 不就相当于现在很多美国工作外包给印度人吗
不一样。这种人力外包的操作方式是 B2B,美国企业对印度企业,印度企业再发
薪水给印度员工,跟美国企业直接发薪水给印度员工不同。
回过头来说,如果原PO的老板愿意把钱先给国外合作的单位,再由国外单位发放
,就没问题。总之原PO不能“直接”领美国薪水,要变成间接方式。
: 雇主在美国 故一些在印度的人用远端来工作
: 透过payapl或相关管道把薪水给人家
: 这样应该是不构成非法打工吧?
PayPal这边的确可能有漏洞,但 IRS往往扩张解释,他不爽找上门你要跟他告。
: 因为现在这种跨境工作愈来愈多
: 不会因为有些人是做这样的工作
: 就不能到美国旅游吧
逻辑不通,越来越多人这样做不代表这种作法就具有正当性,适法性和多少人这
样做并没有逻辑关系,总之没被抓到就没事。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铭言:
: : 1. J-1 离境超过六个月身份失效,要返美必须取得新的 DS-2019 并且重办签证。因此你现在
: : 办签证却不去用它,六个月后也还是要重办一次。
: : 2. 承前,身份失效后缺乏可以领美国来源薪水的身份,所以你不能在境外领第六个月的薪水
: : 。人在海外却还领美国薪水的状况不常见,所以请跟雇主协调,看是不是提早加到第五个月
: : 的薪资里面,或是先扣住,等用 J-1 返美后再追补。
: :
作者: lihohsin (新)   2016-05-30 06:10:00
还是说老板发的时候不要报SSN就没关系 反正IRS查不到像是现在常常出现 收取美国公司的app广告费美国那边要求填W8-Ben这样应该不构成非法打工吧原po老板不要送W-2 W-9出去应该就没事吧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6-05-30 10:35:00
确实是,雇主会计操作一下是可以闪掉的
作者: xatier (一切重来就好了...)   2016-05-30 13:59:00
找外国人 work remote 的情况也是一样阿...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5-30 14:31:00
可弄成商业支出,而不是payroll上面的薪资支出
作者: microdream (^^)   2016-05-31 10:23:00
老板就是想省澳洲签证的麻烦 所以才想让我领美国薪水而我想要继续保有身分 方便结束后回美找下个工作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6-06-01 05:44:00
他减少麻烦就是增加你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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