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境外领美国薪水为什么不可以?
不就相当于现在很多美国工作外包给印度人吗
雇主在美国 故一些在印度的人用远端来工作
透过payapl或相关管道把薪水给人家
这样应该是不构成非法打工吧?
因为现在这种跨境工作愈来愈多
不会因为有些人是做这样的工作
就不能到美国旅游吧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铭言:
: ※ 引述《microdream (^^)》之铭言:
: : 作者 microdream (^^) 看板 VISA
: : 标题 [北美][J1 ] 长时间不在美国 如何维持身分
: : 时间 Sun May 29 01:53:32 2016
: : ───────────────────────────────────────
: : 我现在拿的是J1 今年六月到期
: : 已获得续聘到明年暑假 如果计画有顺利下来可再延长
: : 但是现在老板要派我去澳洲跟合作者工作
: : 时间暂定为半年到一年间
: : 外派期间领的是美国薪水 但是人却长期在澳洲...
: : 外加我现在签证即将到期 下次到美国一定会需要再去AIT面试然后拿新的签证入境
: : 我深怕这样再次申请签证会有问题
: : 我目前想到的是请老板给我一只两年的合约(涵盖去澳洲的时间并且合约结束前回美国)
: : 然后去跟学校申请DS-2019 趁著暑假要去澳洲前回台湾一趟 把新的签证办好然后入境美国
: : 取得新的I94以及可多次出入境的章 再出发去澳洲
: : 想请问版上的前辈 这样处理合理嘛?还是有什么更好的方法?
: : 整个重点是想要保住我的J1然后不会在AIT或是海关黑掉
: : 谢谢
: 1. J-1 离境超过六个月身份失效,要返美必须取得新的 DS-2019 并且重办签证。因此你现在
: 办签证却不去用它,六个月后也还是要重办一次。
: 2. 承前,身份失效后缺乏可以领美国来源薪水的身份,所以你不能在境外领第六个月的薪水
: 。人在海外却还领美国薪水的状况不常见,所以请跟雇主协调,看是不是提早加到第五个月
: 的薪资里面,或是先扣住,等用 J-1 返美后再追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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