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E1/2] 持E1/E2签证在美国工作

楼主: Liroy (优白白)   2016-05-02 06:57:08
想请问一下,能否持有E1/E2签证在美国的非美商工作
查了一下E1/E2相关资料
http://www.ustraveldocs.com/tw_zh/tw-niv-typee.asp
E-1的条件如下,E2也类似。
比较有疑问的是 如果企业跟申请人非相同国籍,适用吗?
・条约商人(E-1)签证资格
申请人必须是条约国家的公民;
> 台湾是条约国家
申请人要前往美国的该贸易企业必须具有该条约国家的国籍,
意思是该企业至少百分之五十的持有人必须具有该条约国家的国籍;
> 非美商,美国分布的人数远小于海外总部。
> 好奇的是,如果该企业跟申请人非相同国籍(但两个都皆为条约国),算吗?
该国际贸易必须是"实质的"。必须有庞大而持续的贸易量
(贸易是指货物、服务和技术的国际交流)。贸易项目名称必须经由一方传给另一方;
> 只要美国分布持续有业务往来,应该都算。
该美国企业的贸易必须主要是往来于美国和该条约国之间。
所做的国际贸易超过百分之五十必须是往来于美国和申请人国籍的国家之间;
> 如果该企业跟申请人非相同国籍(但两个都皆为条约国),怎么算?
申请人必须受雇担任主管或经理级的职位,
或者必须具有高度的专业技能而该技能对公司有效经营是不可或缺的。
普通技能或没有专业技能的工作者并不符合资格。
请注意,可能需要附上一份详细的说明,
解释为什么申请人的技能对在美国的该企业是不可或缺的。
> 雇主担保应该即可。
在E-1身分结束时,申请人必须打算离开美国。
> 签证失效,理所当然。
作者: 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   2016-05-02 13:38:00
USCIS官网有写,员工必须是同一个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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