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我家人遇到了一样的问题
: 老公是拿L1,但现在被调回台湾,老婆拿L2,想在美国把两个小孩安顿好再回台湾
: (两个小孩都是美国公民)
: 所以想说老公回台湾,老婆从L2转B2多陪一下小孩
: 请问这样是不是直接在L2失效前提出I-539申请转B2就好(从头到尾不离开美国)?
: 还是B2必须离开美国去他国申请,然后L2失效后必须出美国再用B2入境?
: 谢谢
大家好,不好意思再借用标题发问几个细节问题
1. L1/L2的失效如何起算?L2应该是依照L1的时间计算吗?
是否以公司发函给USCIS收到时为准?还是USCIS会给公司个函确定说失效始点?
2. I-539 instruction 里面第一页说
"Who May File Form I-539?"
然后里面写
"This form may be used by the following nonimmigrants. . ."
我confuse的地方是像这种L2转B2的情况
是要看B2那一部份(p2上半部第3点)还是看L2那部分(p.5尾巴第12点)
他这边的nonimmigrants是指我原来的身份还是我想转换过去的那个身份?
https://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files/form/i-539instr.pdf
3. 提出I-539之后如何确定USCIS收到? 是USCIS会寄给你一个通知吗?
4. 假如I-539过了之后,转成B2,下次再用B2进美国的话是不是要去AIT要一个stamp
这个visa stamp是要重新跑一次B2的程序跟费用吗?
5. 美国移民局会不会问说为什么不用台湾人免签证90天的时间搬家打包等等
而要申请个B2来搬家打包呢?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