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siyen (我欠这个世界太多)》之铭言:
: 我的i20到5/15
: 因为有事情需要在5/15的毕业典礼回台湾一趟 也不打算申请opt
: 所以5/5回台湾 预计5/13回美参加毕业典礼
: 但是因为房子的租约到8/8 也不能转租
: 所以打算直接待到考完NY BAR再回台湾 考试是7/26 7/27
: 请问我5/13回美国要用f1入境好 还是直接申请esta?
ESTA请好备用,参加毕业典礼是正当理由,很难想像移民官员会拒绝入境。
: 现在担心是因为入境美国太久(回程机票定7/30左右)
: esta会不会被刁难 考试也不知道是否算是符合esta的条件
F-1 被拒绝再来担心。
: 另外如果用f1回来 因为时间快到了 更可能会被雕
: 加上grace period结束之后 在考试将届的两周内又需要去加拿大换esta回来
: 多花钱又花时间
: 所以不知道直接用esta回美会不会比较好 谢谢
可以,但不见得会给这么长的停留时间。
: 但是又担心esta给于短于90天期限 连考试都没办法考就死了
解法:以 F-1入境后待到 Grace Period 快结束时候申请 I-539转成 B-1/B-2身
份,用 $290 买到约两个多月的停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