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ulala227 (lulala)》之铭言:
: 我在这个网站上看到
: http://raylinusa.blogspot.tw/2010/04/ait.html
: 5. 有一位男性持 F1 Visa 来美国念语言学校,结果半年后找到工作,高高兴兴的拿 I-797 回台湾签 H1B Visa, 没想到被 AIT 用 "你已经和该公司串通好" 的原因拒发 H1B Visaꄊ: 6.有一位男性持 B1 Visa 来美国观光,结果半年后找到工作,高高兴兴的拿 I-797 回台湾签 H1B Visa, 没想到被 AIT 用 "你已经和该公司串通好" 的原因拒发 H1B Visa。
F签证就算了, B签证不是拿来让你在美国待半年找工作用的,更何况上述的
F签证是语言学校的 F签证,没有 OPT自然也不必要找工作。
拿没有不该用来找工作的签证入境待很长一段时间,然后说找到工作了要请 H签
证,签证官当然可以合理怀疑申请人的动机。
: H1B是允许双重意图
: 是不可能被以214(b)的理由拒绝
: 可是这个网站上提供的案例说
: 被以你跟公司串通好为由拒绝
: 这会是什么原因?
8 CFR 214.2(h)(4)(ii) 申请人(员工)未能和请愿人(雇主)建立符合本条定
义的“员工-雇主”关系。
参阅本备忘录 https://goo.gl/kwZt3q
: 因为拒绝的理由应该法律层面就是不符合H1B的资格
是,签证官不相信“雇主-员工”的关系是真的。
: 一旦发生这种情况
: 这个案子是会被退回移民局吗
: 再请公司跟移民局申诉吗
: 这种案子是可以委由律师处理上诉翻盘吗
美国移民法绝大部分的裁定都是可以请律师去告,告赢可以翻盘。问题是律师费
很贵,除非员工真的无可取代不然没有多少雇主会替员工去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