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F1 ] OPT生效前离境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6-01-12 03:00:16
※ 引述《aweijing (Magnolia)》之铭言:
: (代po)
: 大家好 几个问题想请教
: 我在去年Dec.刚毕业, 目前找到一份工作
: 原本不打算在这个时间离开美国 以免麻烦
: 但是最近又想把握工作前的时间 回台湾跟家人一起过年
: 预计Feb. 12-13-14回美国(机票还没买)
: 我目前有
: EAD,
: offer letter(注明工作职称, 工作内容, 开始日期, 薪资, 没有工作时间),
: I-20 (OPT生效日期为Feb 15, 2016)
: 护照 (May 2017 过期)
: F1 Visa (July 2019过期)
: Q1. 除了上述资料外 还需要其他的吗?
I-20要有旅游签注,其他都没问题。
: Q2. 海关会根据薪水决定是否让我入境吗?
: 会这么问是因为知道他们会觉得外国人抢走工作?
是移民官,海关不管人的。他因为薪水拒绝你入境可能有歧视嫌疑,所以你不用
担心。
: Q3. 我在 OPT effective date前出境 算是 grace period 间出境吗?
不算, OPT通过后开工前这段期间不算 grace period
: Q4. 海关会问工作内容来评定是否符合我的学习领域吗?
: 我还没开始工作不知道细节, 只能告诉他 job description 上的东西
: (我是MBA毕业, 工作是物流公司的 operation specialist)
那个是规移民局跟学校管。
: Q5. 到时候重新入境时 护照只剩1yr 3mo有效 这样够长吗
够了。
: Q6. 海关会要求 OPT结束就会回台湾的证明吗
不会管这么多。
: Q7. 对雇主有什么要求吗 例如有 E-verify
没有,顶多准备好雇主电话。
: 问题有点多,还麻烦大家帮个忙,
: 也希望我的情况可以给以后有相同状况的人作为参考
: Thank you in advance.
作者: sammael (混沌)   2016-01-12 11:14:00
想借问一下,学校人员说第一页只要签名在6个月内,travel endorsement就不用签名是正确的吗?
作者: aweijing (Magnolia)   2016-01-12 16:36:00
感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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