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 两年条款可以有通融吗?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4-11-10 13:35:12
※ 引述《lovbali (做。就对了!)》之铭言:
: 谢谢c大,能否再向您请教详细点
: 1.我可以用申请博班方式再出去吗?
: (可以不受两年条款限制?)
一样受限,你 F身份唸完书之后可以 OPT,但 OPT结束后不能会被 J身份的两年
条款卡住无法申请 E、 H、 L签证或移民签证
: 2.选择在台湾的跨国企业工作, 若想要申请
: [政府无反对意见书]
: 会需要该跨国企业帮我证明吗?
这个你问政府
: 还是我自己去办即可
: 3如果我不找美国的工作,改找其他国家符合我专长的工作
: 会比较快可以上工,不用等到半年或一年吗?
两年条款是美国的规定,对其他国家不适用
作者: lovbali (做。就对了!)   2014-11-10 13:50:00
谢谢cassine大大解惑, 感恩!再请问c大, 如果我去非美国的国家工作满两年后, 可以解除两年条款限制,就可以申请美国工作签证了吗?(不好意思,签证议题太困扰我了@@)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4-11-10 15:39:00
可以
作者: lovbali (做。就对了!)   2014-11-10 22:10:00
谢谢!
作者: shaform (Shaform)   2014-11-12 07:18:00
疑疑~我还以为一定要回原居住国才能解除 2-year rule
作者: Ranch999 (www)   2014-11-13 07:19:00
我看到的条文上也是写要回原居住国两年待在非原居住国的时间是不算的
作者: lovbali (做。就对了!)   2014-11-13 12:11:00
所以还是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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