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北美][J1 ] 两年条款可以有通融吗?

楼主: cassine (Savannah)   2014-11-10 12:15:52
※ 引述《lovbali (做。就对了!)》之铭言:
: 目前人在台湾
: 苦手于找工作与签证问题, 希望能获得指点
: 本人过去几年在美国拿J签证念书(有两年条款)
: 今年毕业后返台, 寻找工作至今数月
: 仍找不到合适所学专长的全职工作
: 看了美国近日job hunt 网站
: 有出现数个合于我专长, 累积专业经验的工作机会
: 因此想要应征
: 我了解J1 visa 同时让我对台湾政府有义务
: (我问了政府承办人,他们说有解除义务的可能,
: 但要我先找到国外的工作,并向台湾政府提出申请)
: 1. 以大家的观点, 这可行吗?
法律上可行。但实务上你必须要雇主愿意等你一年,因为你要
1.递交 I-612,申请豁免两年居住义务,而 I-612有一个要件是要赞助人的“无
反对意见书(no-objection letter) 。一般而言这个无反对意见书还必须透过
教育部、驻美馆处、跟 AIT美国总部公文往返,才能开出驻外馆处具名的无反
对意见书,平均需要花费三到四个月才能完成。之后申请 I-612,案件转交国
务院后国务院会在一周内做出“正面建议”,才由 USCIS做最后判定。一般平
均半年跑完整个流程。
2.因为你先前以 J-1身份交换赴美,你没有移民身份,要工作你没办法 OPT,只
能选择职业移民、或是 H-1B 、 L-1工作签证。今年的 H签证抽签已经结束,
下一轮在明年四月登记,就算你抽到,最快也要明年 10 月才能上工,距离现
在有 11 个月的时间,除非你有他们非常想要的才能,不然很少雇主愿意等你
这么久。
3.政府承办人员说要找到工作才愿意办理无反对意见书,但是你没有无反对意见
书你拿到工作的机会非常小,陷入 dead lock。
: 2. 我想要直接丢美国工作申请
: 但又不确定美方会不会愿意替我办签证(因为我上个签证是J1)
: 我很希望找到合适工作累积经验,日后再申请博班
你可以直接唸博士班,就读期间顺便办理 I-612(如果能办成的话),否则日后
OPT结束时一样无法申请工作签证。
或是寻找跨国企业职缺,看看政府愿不愿意帮你办无反对意见书,等把义务尽完
在调职到美国工作。
总之这就是 J身份不利的地方,除了附属身份 J-2能工作赢过 F-2身份,其余各
方面都输给 F身份。
: 可以请visa达人各位给我点意见吗?
: 谢谢!!
作者: lovbali (做。就对了!)   2014-11-10 13:51:00
谢谢cassine 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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