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一些推文
也感谢大家的建议
问过美国总公司后,它说我的薪水的确是预扣的
它把我要不要file的决定留给我自己
因对美国报税不熟,我把这几天大大宝贵的建议与我网上查的资料summary一下
1. 应该是IRS refund我钱,而不是我owe IRS
2. 薪水已被预扣,三年内我都可以FILE REFUND,且没有罚款问题
3. 如果三年内我没FILE ,没penalty 但refund 会被收走
如果以上是对的
那我可以
1. 在台湾用e-file 来 file tax return
2. 用台湾地址寄W-2还有一个表给IRS
3. 提供一个美国的BANK ACCOUNT
如果我的理解有错请指正
再次感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