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今年7/4-8/4跟着学校的计划到泰国实习
所以在6/29时跟旅行社订机票
也有跟他们申请统编及代收转付收据
离奇的事来了
旅行社说有寄日期为6/29的收据给我们 但我们四个人都没有收到
于是从泰国回来,也就是八月的时候有再次跟他们要收据
但是旅行社说不能再开七月,于是开了一张8/1的收据
后来去核销时,处室却说收据日期要开在7/4以前
否则会被视为另外一个航班的收据
请问如果请旅行社再开6/29的收据,他们能开吗?
或是能将8/1的这张收据寄回去给他们修改为6/29呢?
麻烦各位有经验的老手们帮我解惑了
我真的好担心不能核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