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LH德国汉莎的班机 经香港飞慕尼黑转哥本哈根 转机时间1小时05分
这是航空公司可以定的 表示 理论上 应该可以接上
(如果可能 谁想定这么紧的航班 这表示后面几班一定没全团的位子了)
不要忘记 行程虽然是旅行社排的 但是在出发前 消费者都有选择的权利
最终 出发的行程 是消费者自己选择的 不管是饭店 或是班机时刻
自己选择这样转机时间短的航班 又赶不上 不能说是旅行社的问题吧
毕竟旅行社只是执行者 行程 是消费者选定的 消费者自己同意这么短转机时间的行程
后续真的没有赶上飞机 再来说是旅行社的疏失 好像有点奇怪吧?
班机是消费者在出发前就知道了 还选这样的班机时间
赶上了就是自己好棒 转机时间转 不浪费游玩时间
赶不上就是旅行社安排疏失 必须赔偿 这是什么逻辑?
但是 转机 不是领队一个人在前面大叫 要大家快一点 就可以了
如果客人在后面慢慢走 拍照 导致时间来不及 一样赶不上飞机
领队这时可以把剩下的客人丢掉 还是只好整团拉下来请航空公司安排后续的班机
虽然德国是homebase 但这种小班机 要把全团(不知几位)都一起塞进去 也不容易
所以 大概是要过了尖峰时间 才有班机 因此 要到下午才可以排上
试问 是谁造成 班机赶不上 这样的失误? (是全员都没赶上吗?连领队都没赶上?)
再请问 若领队当时先登机 或分批飞过去 留下部分迟到客人 旅客心中有何感想?
(只有 领队 是旅行社 人员 其他的客人 都是代表个人)
旅行团就是这样 并非只有旅行社的安排 就可以顺利走完
也需要旅客的配合 领队卖的处理各种状况的专业 不是卑躬屈膝的服务
若是团里面有 付钱的人是大爷 这种心态的人 总是要造自己的节奏来
这样会影响到其他团员 也会对行程造成莫大的影响
如果是国外地接导游 早就直接丢包了 台湾旅行社才会在那边傻傻的等全团齐....
赔偿 必须是 因为 1.旅行社过失造成 "且" 2.无积极作为 > 造成损失 才会有的
是否 在机场转机时 有让客人缺衣少食? 还是有安排午餐了?
另外 景点来不及去的 是改第二天去
还是因为时间不许可 完全没去 那么包含的门票是否已经退费了?
若是 行程该走的都走了 只是因为时间状况 前后调整 压缩时间
不懂这样的状况下 为何还要赔偿? 该去的都去了啊
依据消费者朋友后面的推文 景点都没有 也没有退钱 真的很不合理
如果真的如此 我会支持要告死他们
(但这位PO文者也不是当事人 是否真的如当事人所讲的 还要存疑
毕竟开门作生意的旅行社 不会蠢到自己的明显缺失 还不愿意退费赔偿 太奇怪了)
这些部分 消费者都没讲清楚 品保所谓的赔偿 是赔什么? 也没讲清楚
总觉得很多消费者 都喜欢来讨拍拍
很多版友 也都只看片面之词 若是同业版 应该用自己操团的经验来阅读文章
不觉得 每次消费者的陈述 都充满猫腻 不合理吗?
这么快就可以下判断 说要告死对方 旅行社如果真的有那么多过失 早就赔偿一堆了吧
旅行社应该是已经做了必要的赔偿跟补救方案了
但是消费者不满意 还想要更多 但是发现都拿不到
(毕竟团费不便宜 如果可以拿回一天费用 应该也上万了
但是那一天 有少吃没住景点没去吗? 如果该用的都享受过了 为何还要吐钱出来?)
所以才会拖两个月 又闹上来 想要靠舆论的力量强迫旅行社低头
这跟 去韩国 批货早产 要全民买单 的那种心态 有什么根本上的差别?
※ 引述《shoutingho (shouting)》之铭言:
: 由慕尼黑转机往哥本哈根
: 一个小时排队等转机安检 结果来不及上本来的班机
: 结果得换下班飞机
: 从清晨六点多 在机场枯坐至下午两点多近三点
: 约八个小时!
:
: 这样的失误让我们非常傻眼
: 到哥本哈根市区都五点了
: 原订要去的菲德烈克古堡和可伦坡城都关门了!
:
: 根据旅游契约书第二十五条
: 延误行程在五小时以上未满一日 以一日计算
:
: 但行健的吕先生死不承认错误
: 品保说应该赔偿
: 可是行健只愿意下次若我们参加旅游 每人减价优惠
: 经过这次谁敢再参加此旅行社的行程!?
:
: 想请问大家
: 如果品保协调不成,大家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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