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发文前请勿删除默认格式文字

楼主: poopoogm (很高很远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17:40
如提
往后发文时请尽量按照默认格式进行填写
特别是[情报]文中
==============================================================================
情报一定要附上来源网址,被检举警告后将删文处理,多次无来源将进行水桶处理。
=================================以上请勿删除=================================
已经明文规定不可删除
因此自本公告发出之后请各位多多配合
若有任何相关建议请于下方或是置底检举区提出
本次公告内容统整玩家建议后将会新增至置底板规检举区完善板规制度
祝福大家有个美好的夜晚
神魔之塔板主们 感谢你们
作者: kids1243 (RW)   2017-03-17 23:19:00
“以上请勿删除”可以上个颜色
作者: bluelamb (蓝羊)   2017-03-17 23:20:00
那[无用] 和[故事] 这两个不在默认tag里面耶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尘)   2017-03-17 23:20:00
先上颜色
楼主: poopoogm (很高很远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22:00
@bluelamb 如不会造成板上困扰的话 不会特别禁止一方面也是分类帽数量有限
作者: ddir (827=废文王 )   2017-03-17 23:28:00
其实用情报搜寻,鱼获量还满足够的。
作者: peter0627 (biscuit)   2017-03-17 23:29:00
啊我说84天后怎么办有没有考虑对情报文做一些更严谨的规范之类的
楼主: poopoogm (很高很远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30:00
之前的就算了 自本公告发出后 再犯者以违规论
作者: peter0627 (biscuit)   2017-03-17 23:30:00
比如像是小妹废文那种的
作者: ddir (827=废文王 )   2017-03-17 23:44:00
然后其实不是删除,手机发文会有要不要选择范本,如果选择不要饭本九没有那几行了
楼主: poopoogm (很高很远在我的世界)   2017-03-17 23:52:00
你这点我有想过,因此我会斟酌文章违规部分是否重大目前仅针对"情报"文中的文字做规范其他的部分如健检用手机发文有困难等等暂不处份我第二行也写了"尽量"按照发文格式填写 没有"严格"限制
作者: evanade (二萌)   2017-03-18 13:28:00
版大我觉得你把这段列入正式版规中,还有发文的提示中发文提示目前仅写要附网址,可能还要再修的完善点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