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oder (å°Šé‡ q( ̄︶ ̄)p 包容)
2014-05-03 00:21:30今天会新增追溯期的规定是这篇水桶 #1JOl0Myc
根本不是因为有公告追溯期才导致多人被水桶 那是两回事
而旧版规的确是没有规定多久以前的违规事实不受理
既然没规定那就是一定要受理 所以我认为修正是合理的
不然无限上纲到从开版的违规都被桶那实在有点扯
况且当事人亲自跳出来检举 违规事实被认定存在
版主有根据每个人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是水桶
虽然有计算错误但至少我认为有在做事 给个推
作者:
qq1030 (秋八月)
2014-05-03 00:23:00有违规就该被处理 为何要特地修板规保护违规的人呢
作者:
zaqwer (鞋)
2014-05-03 00:23:00认真做事是不错,但是认真做傻事有点蠢
作者:
qa17b (圣猿降临 众酸退散)
2014-05-03 00:24:00难得那么中肯XDDD
作者:
scdou (scdou专题报导;报导指出)
2014-05-03 00:26:00我并没有质疑板主及想保护违规的人
作者:
borui (borui)
2014-05-03 00:27:00推
作者:
scdou (scdou专题报导;报导指出)
2014-05-03 00:27:00只是觉得版主以后就接受以前违规的检举就饱了
作者: aa6993 2014-05-03 00:27:00
同意
作者: k780910 (???) 2014-05-03 00:30:00
推
作者:
agus1007 (so Nasty)
2014-05-03 00:30:00我们要的是会做事的版主 不是没事找事的版主
作者:
qa17b (圣猿降临 众酸退散)
2014-05-03 00:32:00检举不处理说没做事 处理了又说没事找事做?
作者:
victoryss (☞ ☑中间选民 ☑爱歹玩)
2014-05-03 00:58:00agree
作者:
x221l221 (INnovation)
2014-05-03 01:30:00同意!
作者:
D122 (å°é»‘çƒ)
2014-05-03 01:41:00同意 话说公告之外 你们应该有另外做表格来方便查吧
干谁不桶 只会桶一些比自己有贡献的人 烂版主 有够没用
对板友贡献 就能犯了版规不被桶? 那不就是好伟大 颗颗
作者: a9711210 2014-05-03 12:27:00
j版当初自捅怎么没人帮护航 现在某人被捅了就ㄧ堆人崩溃我有理解错吗?
作者:
OnlyTD (娶妻當娶åƒåç”°)
2014-05-03 12:55:00@okay 不是有贡献有能力 就可以随便、目无王法 切记
作者:
qa17b (圣猿降临 众酸退散)
2014-05-03 12:57:00有贡献就能无视板规喔 伟哉神逻辑
作者:
BeNative (Uæ–‡è£½é€ G)
2014-05-04 01:34:00很会跟测风向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