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 PT ] 甲类辅具评估人员

楼主: jimy (一个人旅行....)   2014-06-11 22:08:30
※ 引述《v77111 (A-Man)》之铭言:
: 最近甲类辅具评估人员的课程正如火如荼的开办中,由于整个受训过程需要相当长的时数,所以到板上请问各位先进们,倘若今年我完成受训、取得资格后,未来是否还需要每年/每数年再上继续教育课程(像执照继续教育积分或ICF改版后重新训练),抑或取得资格则永久认证呢(像证书)?请知道相关讯息的大大为我解答~谢谢!
1. 根据法规: 每年必须接受至少20小时身心障碍福利服务相关课程
2. 如果你是在政府机关委托单位工作之辅具服务人员(包含专兼职)
在104年7月11日以后 如果要评所有辅具必评项目
就必须接受甲-戊类辅具评估人员培训课程
如果是医院工作的治疗师还是可以开立标准表所列医院或辅具中心评估的项目
目前这个部份是没有受到限制的
作者: v77111 (A-Man)   2014-06-11 23:52:00
了解!谢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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