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董娘外遇激战3次 小王传DIY照调情!遭正牌尪告讨百万
ETTODAY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一名科技公司董事长意外发现妻子A女与男子阿哲(化名)发生婚外情,两人不仅互传煽
情讯息,阿哲还曾传送裸露下体的照片及性爱影片给妻子,两人至少发生过3次性行为,
愤而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台北地院法官日前审理之后,判阿哲应赔偿人夫30万元较为
适当。
人夫在判决书中主张,阿哲明知A女已婚,仍在2024年5月间透过IG互传亲暱示爱及煽情的
讯息,阿哲甚至传送下体自慰照及性爱影片给A女,两人还曾单独出游、过夜,并在同年5
月至8月间分别于住处、旅馆发生3次性行为,严重侵害到他的配偶关系身分法益,且情节
重大,因而决定提告求偿100万元。
阿哲则辩称,他是在2023年10月间透过交友网站结识A女,刚交往时不知道A女已婚,直到
2024年4月才确定女方已经结婚,他并非故意侵害人夫的配偶权;此外,他认为人夫请求
的赔偿金额过高,希望法官能酌情减低。
台北地院法官认为,阿哲承认曾与A女互诉爱意、传送性影像,两人还在2024年5月至8月
间发生3次性行为,这部分有IG对话纪录、LINE对话纪录、性爱照片、性爱影片截图等证
据为证。
法官表示,阿哲明知A女已婚,仍持续做出踰矩行为,严重破坏人夫与A女之间的夫妻排他
关系,不法侵害人夫基于配偶关系所享的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考量到双方的身分、地
位、经济状况等因素后,最终判阿哲应赔偿人夫30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10/2957917.htm